关于取消多个无公害农产品开平方根检测的通知(农质安发[2014]8号)
发布日期:2014-03-17 15:46
作者:水产品市场与质量监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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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质安发[2014]8号 关于取消多个无公害农产品开平方根检测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无公害农产品工作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各无公害农产品检测机构: 按照农业部1963号公告要求,《无公害食品 葱蒜类蔬菜》等132项无公害食品农业行业标准停止施行。为保障无公害农产品稳步发展,切实防范风险,部中心决定,从 请各地遵照执行。在实施中有什么意见和建议,请及时与我中心审核处联系,邮箱:aqscshc@163.com。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