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济宁市农业技术推广站登记管理信息公开情况

发布日期:2018-01-30 17:10
作者:山东省济宁市农业技术推广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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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事业单位法人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济宁市农业技术推广站

住    所:济宁市共青团路8

宗    旨:推广农业新技术新成果,提高全市种植业的种管技术水平和综合生产

      能力。

业务范围:种植业技术试验示范;种植业技术推广体系管理;种植业务技术

培训;种植业技术服务。

法定代表人:杨洪宾

经费来源:全额拨款

开办资金:5

举办单位:济宁市农业局

证书号:事证第 137080000279

分支机构:无分支机构

人员编制:10

实有人员:杨洪宾、徐成忠、李福元、杨印峰、董秀春、赵旭、高波


二、 济宁市农业技术推广站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章程根据《事业单位登记暂行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定。

  第二条  本单位名称为济宁市农业技术推广站。

  第三条  本单位住所是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共青团路8号。

  第四条  本单位是经济宁市编制委员会《济编字(1984)81号文》批准设立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济宁市农业局管理,该主管部门(单位)即为本单位举办单位。

    第五条  本单位设立、变更、注销,应当依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申请登记或者备案。

第二章  宗旨和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单位宗旨是推广农业新技术新成果,提高全市种植业的种管技术水平和综合生产能力。

第七条  本单位业务范围:

(一)起草粮棉油作物种植和管理技术意见,为市县乡三级政府抓好农业生产提供技术参谋、决策依据;

(二)引进、试验和示范粮棉油作物新品种、新技术和新成果;

(三)组织各县市区农技站对粮棉油作物生产技术进行考察,生产过程中向农业劳动者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提供咨询、指导等无偿服务;

(四)开展粮棉油作物先进实用技术的宣传推广、培训服务;

(五)监测粮棉油作物农业气象灾害,指导粮棉油作物抗灾减灾工作;

(六)对县、乡两级农业技术推广人员和村农业技术服务站点及农民技术人员进行培训和指导;

(七)承担山东省农业厅安排的省(部)财政支持农业技术推广项目的监管和技术推广工作。

第八条  从业誓词:本事业单位法人在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内从事活动,不违背宗旨,不超越业务范围,严格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履行权利义务,承担民事责任,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监督。

  责任监督:投入国有资产的举办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负责本单位实现宗旨和业务范围的监督管理。

    部门、行业和社会监督:本单位面向社会开展业务活动和经营活动,接受政府职能部门和执法部门的监督管理,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本单位决策机构是济宁市农业技术推广站。决策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一)  制定、修改章程;

  (二)  决定重大业务活动计划;

  (三)  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四)  审定年度收支预算及决算;

  (五)  决定拟任法定代表人人选;

  (六)  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条  本单位拟任法定代表人经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后,取得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资格。

    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是代表本单位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第一责任人。其主要行使下列职权:

(一)  主持单位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济宁市农业技术推广站的决议。

(二)  组织实施单位年度业务活动计划。

(三)  拟订内部管理制度。

(四)  开展学术、技术交流和社会公益活动。

(五)  代表本单位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第四章  资产管理和使用

第十一条  本单位具体经费来源为财政全额拨款收入。

第十二条  本单位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及时向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申报、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认真做好本单位资产的日常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将资产管理的责任落实到相关科室和个人。

   本单位对所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要定期清查,做到家底清楚、账账相符、账实相符,防止资产流失。

  第十三条  优化资产配置,做到物尽其用,发挥本单位资产的最大使用效益。

  第十四条  资产管理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用于本单位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盈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本单位接受税务、会计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税务监督和会计监督。

  第十五条  本单位接受的捐赠、资助,必须按照捐赠人、资助人的约定使用,并接受有关部门监督。使用捐款、资助的情况,应向登记管理机关报告并以适当方式向捐赠者、资助者公布。

第十六条  本单位法定代表人离任前,应当进行财务审计。

第五章    终止程序和终止后资产处理

    第十七条  本单位《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依法被吊销或因宗旨业务已经消失、事业性质改变等原因,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分立、合并、撤销的,应报举办单位审查同意后,到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第十八条  本单位在申请注销登记前,应当在举办单位和其他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完成清算工作,形成清算报告。

  清算期间,单位不得开展有关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十九条  本单位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举办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六章  章程修改    

第二十条  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修改章程:

    (一)章程规定事项与修改后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符的;

    (二)章程规定的内容发生变化的;

    (三)决策机构决定修改章程的;

    (四)其他原因需要修改章程的。

第二十一条  章程的修改,经举办单位审查同意后,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涉及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的,须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经2017年1月8济宁市农业技术推广站表决通过。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由济宁市农业技术推广站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自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三、 法人年度检验检查信息

2017年,在济宁市农业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山东省农技总站领导的关怀指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的业务范围开展活动,经过全站同志的齐心努力,各方面工作取得一定成绩。现总结如下。

(一)助力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1、起草下发技术意见,指导全市粮棉油生产提高技术水平

在生产的各个关键环节,起草下发了《2017年全市小麦春季管理技术意见》、《2017年全市秋种技术意见》、《2017年全市小麦冬前管理技术意见》、《2017年夏玉米生产技术意见》、《2017年夏玉米田间管理技术措施》、《2017年棉花育苗技术意见》以及水稻、大豆、花生、甘薯等作物栽培管理技术意见。这些意见和措施,涵盖了粮棉油作物多种绿色增产配套种管技术,如小麦宽幅精播技术、规范化播种技术、稻茬麦收麦后浅旋耕播种抗逆增产稳产技术;玉米单粒精播高产技术、“一增四改”增产技术、适期晚收技术;棉花轻简化高产高效技术、蒜套棉高效配套技术;花生单粒精播高产技术等等。其中今年全市稻茬麦收麦后浅旋耕播种抗逆增产稳产技术推广到49.8万亩,占比80.7%,比去年增加28.1万亩,增加45.3个百分点。与此同时,我站紧紧抓住关键农时季节,组织县乡农技人员开展主要农作物苗情考察,分析苗情有利方面和存在问题,指导田间管理。这样做既指导了各县市区农业部门抓好粮棉油生产,又为各级各部门决策粮棉油生产提供了技术参谋和决策依据。如为配合秸秆禁烧工作要求,在8月25日召开的“全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会议”上,我站就“玉米适期晚收”专题做了技术报告。

2、开展试验研究,探索了粮食高产高效创建平台技术路径

一是安排实施了小麦不同播量试验、玉米不同密度试验和新品种展示及机收品种筛选试验。研究明确当前生产条件下我市小麦、玉米高产地块适宜密度和玉米高产稳产品种及适合机收品种,用于指导高产高效创建平台项目区技术规程制定和田间技术指导;筛选出了早熟、脱水快适合田间机械脱粒的玉米品种,为农艺农机融合提供了技术支持。

二是引进小麦自走式镇压机,多点安排了小麦播后镇压示范田和旺长苗镇压示范田,探索从秋种源头上有效解决玉米秸秆还田带来的耕层松悬表土失墒快幼苗易受旱易受冻的技术路径和旺长苗绿色控旺技术路径,填补了济宁市相关农机的空白。自走式镇压机由中国农业大学研发,机子自重加操作手700~750公斤,每天作业300亩。2016年10月19日在嘉祥县进行了播后自走式镇压机镇压现场示范;2016年11月19日在梁山县召开了全市小麦旺长麦田自走式镇压机镇压现场观摩会;2017年3月19日在任城区进行了旺长麦田自走式镇压机镇压现场示范,山东省电视台新闻频道“乡村季风”栏目进行了宣传报道。用自走式镇压机进行播后镇压:①沉实耕层、破碎坷垃、控制跑墒、加大提墒的效果提高,确保了播种层墒情,比不镇压的3~7 cm土壤相对含水量增加5~7个百分点。②确保播深适宜,从秋种源头上确保出苗率,提高幼苗整齐度,增加低位大蘖,提高分蘖成穗率,比不镇压的单株成穗增加0.3~0.4个。③抵御气象干旱和冻害,在墒情不足年份减少浅播压水因耕层松塇而超量用水,大幅度减少播后第一次浇水的用水量,可减少10~15方;早春镇压可减少拔节水用量。④回归适宜播量,大幅度节省用种,比不镇压亩用种量减少2~3 kg。该技术是小麦玉米两熟区小麦秋种生产阶段的配套性技术措施,是有效预防小麦冬前气象干旱和冬季旱冻迭加的前瞻性技术措施,是确保麦田管理春季第一次肥水后移至次年起身拔节阶段的保证性技术措施,也是实现小麦节种、省水、轻简、增效、绿色生产的秋种主导性措施。

三是跟踪调研重大气象灾害及其危害程度,对发生的小麦后期倒伏、大豆不结荚不鼓粒、水稻玉米涝灾、玉米高温热害以及暴风雨倒伏等重大气象灾害及其危害程度及早定点跟踪调研,分析成因,提出防灾减灾对策。

(二)探索粮油生产供给侧改革路子,试验示范农民增收新模式

针对近年来玉米价格持续走低的现实情况,根据市场需求和我市不同生态区域优势,探索适度发展水稻、旱稻、大豆和谷子。具体来说,一是在南四湖沿湖低洼区、运河沿岸两侧低洼区、黄河泄洪区(滩区)等土质粘重、水源有保障区域,示范种植水稻或旱稻。在微山县留庄镇四村、汶上县康驿镇小邵村和梁山县小路口镇种植的水稻或旱稻均取得了成功。其中微山县留庄镇四村种植大户徐丙殿由示范的210亩水稻,经省水稻所专家测产平均亩产642.4公斤,示范的52亩旱稻实打平均亩产504.5公斤。二是在生产条件较差、玉米生产靠天吃饭、产量低而不稳的区域,示范种植谷子,引进的杂交谷--黄金谷,测产平均亩产351.5公斤。三是积极提倡扩大大豆面积,提高种植效益。据全市农技部门统计,2017年全市大豆面积发展到55.1万亩,比去年增加12.5万亩。另外还狠抓了棉花西甜瓜间作、棉花辣椒间作等高效种植模式示范工作,示范田亩产值4000~5000元,比纯作棉花增加2000~3000元。

(三)抓好全市农技推广队伍建设

面对农技推广工作的新形势,在抓好农技推广队伍建设方面加大力度。突出抓好基层农技站争创全国五星乡镇农技站工作,其中邹城市唐村镇、石墙镇、中心店镇和汶上县郭仓镇、康驿镇等5个乡镇,在创建工作中成绩突出,被全国农技中心授予“第二批全国五星乡镇农技推广机构(种植业)”荣誉称号。

因在粮棉油先进栽培技术推广工作中表现突出,全市有12个县或乡镇被省农技推广总站和棉技站评为“先进集体”,有26人获得“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另外,积极参加了济宁市“市长热线”和“正风行风热线”等有关活动,解答农民群众提出的问题。并配合济宁市科协、市科技局等有关单位开展科技下乡服务等工作,获得有关单位的赞誉。

(四)获得的各种荣誉和奖励

我站2017年被授予市级科普工作先进单位称号,并获得1项省农牧渔业丰收三等奖。有1人当选市党代表,有1人被聘任山东农业大学专业硕士校外导师,有1人为山东省农学会理事,有2人获得省级先进工作个人,有1人入选市现代农业产业发展创新团队岗位专家,有2人入选市现代农业产业发展创新团队成员,另有2人被聘为市现代农业产业发展创新团队指导专家。

(五)其它工作积极参与

1、积极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结合本部门实际开展工作。

2、积极参与精准扶贫、“三夏”和“三秋”督导、“科技下乡”服务等工作。

3、积极参与了济宁市电视台党建频道“农事早知道”电视栏目讲座工作和农技人员与农民的技术培训工作。

4、圆满完成了省农技总站和济宁市农业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建议

1、扩大自走式镇压机示范面积,从技术上解决长期以来困扰麦田玉米秸秆还田的负面影响和旺长麦苗的绿色控旺问题。

2、研究、示范和推广适合全程机械化的玉米品种和配套农艺技术。

3、完善棉花轻简化栽培技术规程,扩大示范应用面积,扩大棉花与辣椒间种模式面积。

4、继续抓好种植业供给侧改革技术支持工作,扩大水稻、旱稻和谷子、绿豆、红小豆等杂粮面积。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1、本年度不存在超出业务范围发展活动的情况。

2、本站所有业务职能均已履行。

3、无违规违纪现象。

4、无出租出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抽逃转移开办资金、加挂牌子等问题。

5、本单位登记管理信息已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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