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济宁市渔业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18-06-19 1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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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济宁市渔业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
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7年8月31日至9月25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渔业局党组进行巡察。11月10日,市委巡察组向市渔业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局党组将落实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市委巡察组反馈的意见中指出存在4个方面16项问题,并提出10项意见建议。市渔业局党组完全接受市委巡察组的巡察意见,并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坚决抓好整改落实。
一是高度重视,增强思想自觉。收到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市渔业局党组立即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巡察整改落实工作,要求局党组和全局党员干部职工迅速将思想认识统一到市委巡察反馈意见上来,以高度负责的政治态度,扎实、细致落实整改工作,不折不扣查清问题,将整改落实工作当作局党组整饬作风、自我洗礼的重要契机,确保取得预期效果。
二是细化问题,突出整改实效。将巡察组反馈的4个方面16项问题细化为具体问题进行整改,制定了《关于印发〈中共济宁市渔业局党组关于落实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的通知》(济渔发〔2017〕13号),成立了以党组书记为组长、党组成员和市纪委派驻纪检组负责人为副组长、各科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设置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抓好任务落实。根据整改方案,制定了整改细化分工,领导小组办公室针对整改问题,逐条细化,分别与当事人进行一对一询问,了解情况背景,研究整改措施,划定时间节点。
三是标本兼治,确保整改效果。每周针对整改工作进行一次调度,对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实行分类实施、明确专人、限时改进、定期督查。对于复杂问题,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挂帅;对短期难以解决的问题,分期分批解决;对具备整改条件的问题,迅速整改,确保实效。
四是突出长效,强化成果运用。阶段性整改工作结束后,定期开展“回头看”。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及时总结整改经验,研究制定科学、长效、可操作性强的工作机制,持之以恒地长期抓下去,巩固好、坚持好整改成果,真正使整改成为促进工作思路完善的过程,促进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促进事业发展的有效手段,努力推动全市渔业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党的领导弱化方面的问题
1、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不到位,党组核心领导作用不突出。一是严格落实党的制度,在党组会议上进一步强调严格落实党的制度的极端重要性,要求以整改落实为契机,在今后工作中严格落实党的各项制度;二是召开党组会议,对不符合《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有关规定的问题进行深刻反省;三是对照有关规定对局党组工作细则进行了重新修订印发,对党组成员负责党建工作职责进行了重新分工。制定完成了2018年度局党组会研究党务工作、局长办公会召开时间配档表;四是严格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度,制定了2018年度学习计划和班子成员撰写调研报告计划。
2、意识形态工作不够重视,对党管意识形态的认识不高。一是研究出台了关于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文件,制定了党组会议研究意识形态工作配档表,对一段时期内党员思想言行进行总结分析并进行统一部署;二是对党组成员进行了明确分工,党组书记负总责,一名党组成员为意识形态分管负责人,党组成员及承办科室负责人分别就发现的有关问题向党组进行汇报。
3、改革创新意识不强。一是召开党组会认真研究前一时期因机构改革问题造成部分干部职工思想波动的情况,要求分管负责同志加强对党员干部职工的谈心谈话工作,正视改革形势大潮,立足全市渔业发展新阶段新任务,扎扎实实做好自己分内工作,为现代渔业发展服务,为广大渔民百姓服务;二是确定在下步工作中,要结合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定期研究部署干部职工思想波动的解决举措,集体推进党员干部职工思想建设;三是积极整改落实中央第三环保督察组反馈的我市涉渔问题,市渔业局就该问题向市委市政府、省海洋与渔业厅领导同志多次进行专题汇报,并根据指示做出相应调整,提出了“扶大扶强,扶优扶特”的“3+2”整体发展思路。资金方面,2017年用于环南四湖生态池塘改造的资金,已调整为济宁市现代渔业发展平台建设项目资金,与市财政局联合对项目进行了评审。今年,全市渔业将立足“3+2”模式发展思路,创新发展现代生态高效渔业。
(二)关于党的建设缺失方面的问题
4、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的问题。一是制定了配档表,局党组每季度至少研究一次党建工作,每季度召开一次专题研究党建工作的党组会,细化党建工作研究事项;二是局党组负责监督局机关党总支(以及各党支部)抓好党建工作;三是局办公室负责协调党组按照计划研究党建工作日程,负责调度局机关党总支或党支部及时向党组汇报工作情况以及提出党建工作议题。四是严格执行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坚持过双重组织生活,切实发挥好领导干部模范带头作用。局党组制定领导班子过双重组织生活配档表,机关党总支负责及时汇报、提醒、衔接领导班子过好双重组织生活。
5、基层党组织不健全,对基层党建工作指导不够。一是机关党总支和各党支部组织召开会议,根据实际情况分设了党小组;二是根据党组成员在各党小组内的组织生活安排,分别与党小组其他党员同志进行了谈心交流,为下步更加科学合理部署基层调研工作打下基础。
6、基层党建制度执行不严格,落实不到位。一是局党组领导机关党总支着手规范各项基层党建制度,严格加以执行,各级党组织均明确了专人负责组织活动记录;二是修订完善了《市渔业局〈关于加强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的实施方案》。
7、党组织活动形式单一,党员作用发挥不够。一是制定了2018年度各党支部(包含党小组)活动计划;二是按照有关规定保持机关党总支、各党支部组织活动频次,固定各党支部活动地点,在保证机关党总支活动质量的同时,扎实开展好各党支部、各党小组活动。三是机关党总支负责定期向党组会汇报各级党组织活动开展情况。坚决杜绝组织活动“走过场”现象,切实将党员参加组织活动、撰写党员笔记文章、熟记党章党规知识等应尽义务夯实落地,做到每次活动都有详细记录。
(三)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的问题
8、“两个责任”意识不强。一是制定了2018年度局党组会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党组成员开展对中层干部廉政风险教育或谈话活动配档表。党组会议每季度至少专题研究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党组成员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对中层干部的廉政风险教育或谈话活动;二是局党组实时向纪委派驻纪检组通报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与纪检组一道研究、部署、督导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工作,避免对纪检监察机关的依赖思想;三是开展经常性的内部督导检查,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时,党组成员集中汇总日常发现的违反工作纪律情况,及时部署教育整改措施。
9、对下属单位管理不严格。一是加强对下属单位的日常管理和检查、督导工作,制定了2018年度局党组会研究下属单位管理问题配档表,党组会议每半年至少研究一次下属单位管理问题,对存在的隐患提早发现、提早研究解决;二是制定出台了《市渔业局机关事业单位借调工作人员管理办法》(济渔〔2017〕53号),严格规范借调帮助工作人员使用程序,结合目前局机关工作现状,根据管理办法,对借调人员进行依规登记;三是以市水产良种繁育场由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转为差额财政补助事业单位为契机,完善单位各项管理制度,依规依法补充正式人员从事关键岗位工作,确保单位工作秩序科学稳定。
(四)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方面的问题
10、违规发放补助。对违规发放的补助全数退缴,相关责任人对有关情况进行深刻检查。在今后工作中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现行有关规定及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及时把握各项管理制度动态变化要求,坚决杜绝此类情况发生。
11、违规发放精神文明奖。对市水产良种繁育场2013年至2015年累计发放的精神文明奖依规追缴并上缴国库,市水产良种繁育场负责人对有关违规问题向局党组作出书面检讨。加强对精神文明单位和精神文明奖有关制度的学习和把握,明确财务独立的法人事业单位需自行创建精神文明单位称号,不得随获得精神文明单位称号的上级主管部门一同享受精神文明奖。
12、财务管理不规范。一是开展财务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整治范围包括局机关及下属各单位财务管理工作,按照新形势下财务工作要求和各级财务制度规定,重新制定了市渔业局财务管理制度;二是整治违规使用大额现金支出问题,对相关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提出明确要求,局党组带头在全局范围内贯彻执行,坚决防止再次出现违规使用大额现金支出问题;三是针对违规情况进行认真反思,财务主管科室进一步完善审批、审核、报账制度,严格审核报销单据是否合法合规,切实规范报销程序。
13、执行《济宁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不严格。一是局党组责成局财务主管科室制定了报销单据交接单,整理了各级部门关于差旅费报销的相关规定,严格审核差旅费报销单据,切实规范差旅费报销程序;二是市渔业监测站制定严格的采样计划、方案,实行专项工作出差报备制度,形成专项采样计划,提前报送,杜绝抽样出差随意性问题;三是明确在今后工作中,提前做好专项活动的出差审批计划,细化时间安排和人员组成,确保不再出现出差审批程序不规范问题。
14、违反政府采购有关规定,购买商品和服务未履行招标程序。加强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工作,深入研究学习政府采购相关文件要求,依规执行定向采购方案,局党组对年度政府采购计划和预算问题进行专项研究,充分考虑全年办公耗材和印刷费用等开支问题,做好年度办公用品消耗统筹。
15、违反培训费、会议费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规定要求,规整财务凭据资料,在今后工作中加强对培训工作的财务监督,进一步细致财务支出各个环节,及时发现、提醒违规超标问题。
16、专项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一是对固定资产进行补登,进一步严格固定资产登记管理程序。二是市渔业技术推广站对科技实验项目分配随意性大,资金使用不规范的问题认真检讨存在的违规问题并在今后工作中严格落实整改,坚决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三、今后整改工作打算
下一步,市渔业局党组将坚持不懈抓好有关问题建章立制、规整纠正工作,切实把巡察反馈的问题改彻底、改到位,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紧紧抓在手上,全面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及时研究分析新情况、新问题,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通过扎紧制度的笼子,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一是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把对党绝对忠诚贯穿渔业工作全过程,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按照市委巡察办的要求,充分认识抓好整改工作的重要意义,坦诚面对自身存在的问题,正确对待巡察组提出的意见建议,认真剖析问题存在的原因,进一步提高整改工作的政治意识、纪律意识、责任意识,坚定整改决心、谋求整改成效,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持续推进整改工作。
二是突出整改实效。加快开创全市渔业事业发展新局面。以巡察整改为契机,进一步强化使命和责任担当。坚持整改力度不减,对反馈的问题一个都不放过,继续抓好整改、抓好落实,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全部整改任务。
三是进一步完善长效机制。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
四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分解责任,切实做到领导认识到位、教育管理到位、执行纪律到位、检查问责到位。
五是自觉地接受市纪委派驻组的监督指导。切实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加强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监督检查,实现廉政风险防控全覆盖,对廉政风险点重新梳理。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联系。联系方式:0537-2967815;邮政信箱:济宁市红星中路13号市政府四号办公楼市渔业局办公室收,272000;电子邮箱:jiyuban@163.com。
中共济宁市渔业局党组
2018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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