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农村能源技术指导站登记管理信息公开情况

发布日期:2019-02-21 14:31
作者:市能源站(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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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业单位法人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济宁市农村能源技术指导站

住    所:山东省济宁市共青团路8号

宗    旨:推广能源技术,保护农业环境。

业务范围:农村可再生能源技术推广;农村常规能源技术推广。

法定代表人:韩加坤

经费来源:全额财政拨款

举办单位:济宁市农业农村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70800F4985028W

人员编制:6人

从业人数:6人

实 名 制:韩加坤、高尚星、李尔斌、成冰、张军、葛林


二、济宁市农村能源技术指导站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章程根据

第二条  本单位名称为济宁市农村能源技术指导站,其他名称为无。

第三条  本单位住所是济宁市共青团路8号。

第四条  本单位是经市委、市政府批准设立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济宁市农业农村局管理。该主管部门即为本单位举办单位。

第五条  本单位设立,变更,注销,应当依据<


第二章  宗旨和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单位宗旨是加强农村能源建设管理,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

第七条  本单位业务范围:

(一)沼气利用技术推广;

(二)太阳能源利用技术推广;

(三)风能利用技术推广;

(四)秸秆气化技术利用推广;

(五)省柴节煤灶技术推广;

(六)农村能源行业管理。

第八条  从业誓词:本事业单位法人在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内从事活动,不违背宗旨,不超越业务范围,严格按照<

责任监督:投入国有资产的举办事业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负责本单位实现宗旨和业务范围的监督管理。

部门、行业和社会监督:本单位面向社会开展业务活动和经营活动,接受政府职能部门和执法部门的监督管理,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本单位决策机构是行政办公会,决策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一)  制定修改章程;

(二)  决定重大业务活动计划;

(三)  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四)  审定年度收支预算及决算;

(五)  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条  本单位拟任法定代表人经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后,取得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资格,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是代表本单位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第一责任人。其主要行使下列责权:

(一)  主持本单位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的决策;

(二)  组织实施单位年度业务活动计划;

(三)  拟定内部管理制度;

(四)  代表本单位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第四章  资产管理和使用

第十一条  本单位经费来源为财政全额拨款收入。

第十二条  本单位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及时向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申报,办理产权登记手续。认真做好本单位日常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将资产管理的责任落实到相关科室和个人。本单位对所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要定期清查,做到家底清楚、账帐相符、帐实相符、防止资产流失。

第十三条  优化资产配置,做到物尽其用,发挥本单位资产的最大使用效益。

第十四条  资产管理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用于本单位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赢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五条  本单位接受的捐赠,资助,必须按照捐赠人,资助人的约定使用,并接受有关部门监督。使用捐款,资助的情况,应向登记管理机关报告并以适当方式向捐赠者,资助者公布。

第十六条  本单位法定代表人离任前,应当进行财务审计。


第五章  终止程序和终止后资产处理

第十七条  本单位《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依法被吊销或因宗旨业务已经消失,事业性质改变等原因,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分立,合并,撤消的,应报举办单位审查同意后,到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第十八条  本单位在申请注销登记前,应当在举办单位和其他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完成清算工作,形成清算报告。

第十九条  本单位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举办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六章  章程修改

第二十条  本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修改章程:

(一)  章程规定事项与修改后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符的;

(二)  章程规定的内容发生变化的;

(三)  决策机构决定修改章程的;

(四)  其他原因需要修改章程的。

第二十一条  章程的修改,经举办单位审查同意后,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涉及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的,须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经2009年10月9日济宁市农村能源技术指导站通过。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由济宁市农村能源技术指导站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自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三、法人年度检验信息


2018年度,济宁市农村能源技术指导站在市农业农村局党委的坚强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紧紧围绕全局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按照核准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较好完成了既定目标和局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一)切实加强党风作风建设。坚持把加强党风作风建设作为首要任务。深入学习领会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历次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三农”思想,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坚定不移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不移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突出学习重点,创新学习方式,紧紧结合思想工作实际,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学习工作作风纪律,不断增强贯彻落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全市农作物秸秆焚烧持续保持良好稳定态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的部署安排,紧紧围绕“不燃一把火、不冒一处烟、不被国家卫星遥感监测到一个火点”的目标任务,坚持“以综合利用保禁烧、以禁烧促综合利用”的思路,着力加强薄弱环节,破解制约短板,疏堵结合,综合施策,全市持续保持了秸秆焚烧“零火点”良好稳定态势,圆满完成全年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各项目标任务,市农业局被市委、市政府授予“全市生态环保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一是建立完善组织保障体系。夏秋秸秆重点时段,从有关部门抽调人员,组建了秸秆禁烧工作办公室,县乡也按照市里做法成立了相应的工作机构。在禁烧重点时段,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亲临一线督查指导;县市区党政一把手亲自安排部署、调度督查,分管领导靠前指挥、一线作战;乡镇、村两级全面动员、全员上阵,全市上下形成了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齐抓共管,秸秆禁烧办公室统筹指挥,县乡村主体负责的秸秆禁烧工作攻坚体系。二是严格实行网格化管理。夏秋两季分别召开了高规格的禁烧工作动员会议,印发了《2018年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和《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的通告》等文件。县与乡、乡与村逐级签订了秸秆禁烧责任状,有关县(市、区)和乡镇与相邻的县、乡分别建立禁烧边界联动机制。实行了市直部门包保县市区、县直部门包保镇街和县级领导带班巡查制度。落实严格的秸秆禁烧网格管理责任,夏秋两季全市共落实108302名网格化管理人员,人均管理面积约100亩,实行责任人员24小时值守,任务不完成、人员不撤回。三是全面推进综合利用。坚持疏堵结合、以堵促疏、以疏保堵,广泛开辟秸秆综合利用渠道,确保我市农作物秸秆应收尽收、应用尽用。据统计,全市527.5万亩小麦秸秆利用面积512.3万亩,综合利用率达到97.1%,388.4万亩玉米秸秆利用面积375.8万亩,占玉米播种面积的96.7%,63.4万亩水稻秸秆利用面积60.1万亩,占播种面积的96.1%,主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6%以上。四是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充分利用市县两级电视台、广播、报纸、网络媒体、微博微信等途径和出动宣传车、悬挂宣传条幅、张贴宣传标语和禁烧通告,在农村中小学深入开展“三个一”活动等,广泛宣传秸秆焚烧的违法后果和综合利用的政策技术,教育引导新型经营主体和广大农民群众增强环保意识,主动利用秸秆。全市出动禁烧宣传车辆6000余辆次,悬挂横幅10万余条,发送明白纸600余万份,张贴禁烧通告4万余份,村(居)成立了禁烧摩托车、电动车车队,在田间地头巡回宣传、看管。通过各种形式,在全市形成了全方位、广覆盖、无缝隙、铺天盖地的秸秆禁烧宣传攻势,让秸秆禁烧家喻户晓、妇孺皆知,让禁烧意识入心、入脑、入行,树立正方向、激发正能量,形成人人皆知、全社会支持、全民动员参与的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浓厚氛围。五是加强督导调度。市、县秸秆禁烧办公室成立专门的督查巡查组,采取明察暗访相结合的方式,不间断、高密度对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进行巡回督导检查,仅市级就累计出动人员300余人次,形成督导检查日志90余期。市秸秆禁烧办每天调度通报工作进展情况,下发领导小组、禁烧办名义文件20余件。六是创新监管手段,突出禁烧管控重点。充分利用高清摄像头、互联网、无人机等现代科学技术,建设秸秆禁烧自动预警服务系统,推进技防措施,重点区域禁烧预警网络全覆盖,实时监控火点,提高秸秆禁烧的监管效率和水平。市级列支400万元专项资金以先建后补的方式对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在线监控系统建设进行补贴。曲阜市一期投资80余万元、梁山县投资280余万元、微山县投资106余万元,建立了基本覆盖主要区域的监控平台,按照分级管控、人防技防结合的原则,镇街、村级分级成立秸秆禁烧应急处理队伍,通过平台系统,对视频监控中的烟雾火焰进行识别检测,实时进行数据分析,实现烟雾报警,第一时间发现问题,及时处置情况,通过技防抓禁烧,有效减轻了禁烧人员工作压力。2018年央视中秋晚会、中国曲阜国际孔子文化节、尼山世界文明论坛、山东儒商大会嘉宾东方圣城行等系列活动于9月下旬相继在我市曲阜举办,节庆规模大、人员层次高、涉及范围广,系列重大活动举办期间正值我市秋季作物收获时期,时间紧、任务重,禁烧不力将影响巨大,秸秆禁烧面临着更为严峻的形势。我市及早谋划、重点安排,曲阜市和周边的邹城市、兖州区、泗水县于9月中上旬未进入秋季作物收获前即召开了秋季秸秆禁烧工作会议,提前进入秸秆禁烧实战状态。央视中秋晚会前夕,对曲阜市及周边县市区秸秆禁烧各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督导巡查,有力保障了活动期间的良好空气环境质量,展示了我市优美的生态环境。

(三)加大农村可再生能源的宣传引导。随着国家大力倡导绿色发展和低碳发展的理念和环境保护压力增大,清洁能源需求增加的新形势,农村能源事业迎来新的发展契机。一是提高农民群众节能降耗意识。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和网络开展农村节约用能宣传,大力宣传生态能源在节能减排,美丽乡村建设中的作用,报道生态能源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营造清洁能源发展的良好氛围,结合各类农民培训,适时开展农村节能用能新技术、新工艺试验、示范、推广和业务培训,提高群众对农村用能的科学认识和节能降耗意识。二是推广农业节能增效实用生产技术。积极参与推广一批农业先进机械、绿色防控、节水节肥等农业节能增效实用生产技术。三是提高农村生活用能效率。抓住全面实施秸秆综合利用行动的机遇,开展以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为主的农村沼气及综合利用技术指导服务,加强农村风能、太阳能利用等农村新能源技术的引进推广。

(四)开展农村沼气等可再生能源的技术指导服务。针对农村沼气发展的新形势,着力完善机制,强化保障措施,加大工作力度,推进农村能源建设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指导县市区对本地农村能源资源和发展潜力进行深入细致地全面调查,因地制宜做好本地区农村沼气等可再生能源建设发展规划,积极争取中央、省市投资农村沼气等建设项目资金,选取基础条件较好的点作为试点,通过典型示范,积极引导各类资金投入农村能源建设。加强沼气安全生产与管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加强农村沼气安全生产和使用管理,周密部署,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细化具体要求,层层落实责任、分解任务,切实做好户用沼气池、大中型沼气工程、服务网点设备安全管理工作,开展定期和不定期安全生产排查,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制定整改措施并限期整改,确保不发生沼气安全责任事故。加强农村能源专业技术人才培训。严格坚持职业资格准入制度,加强和组织一线施工、服务和管理人员技术培训工作,定期开展农村能源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培养合格的服务人才。强化技术服务工作,加强农村能源标准化建设,确保农村沼气和生态农业的健康持续发展。

(五)下步工作打算。一年来,虽然我们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人民群众的期待、实现乡村振兴的目标相比还有一定差距:部分群众禁烧意识比较淡薄,还未形成秸秆禁烧的自觉观念;秸秆禁烧常规性监管难度大,我市农作物秸秆面积广、数量大、种类多,缺乏秸秆禁烧专门机构和执法队伍、力量薄弱,秸秆禁烧监管难度较大;部分干部群众农村能源工作的主动性不强,对发展农村沼气等新能源的生态效益、环境效益以及潜在效益认识不足,个别群众只追求眼前利益,缺乏科学发展意识,对新能源项目投资投劳的积极性不高。下步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宣传和引导,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大力宣传秸秆综合利用等新能源利用的意义,把节能环保意识转变为干部群众的自觉行动;进一步加大考核和督导力度,建立和完善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把各项责任落到实处;进一步争取各级财政扶持力度,积极争取上级资金用于扶持秸秆综合利用、农村沼气等清洁生产的各项补贴,多措并举、合力推进我市农村能源建设再上新水平。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1、本年度不存在超出业务范围发展活动的情况。

2、本站所有业务职能均已履行。

3、无违规违纪现象。

4、无出租出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抽逃转移开办资金、加挂牌子等问题。

5、本单位登记管理信息已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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