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农业农村局 济宁市财政局 关于印发2019年培育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7-22 17:31
浏览次数:

  

济农字201951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农业、财政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好培育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三年行动计划现制定2019年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按照“一县一业”发展思路,加强政策引导,集中资源要素,优化营商环境,完善市场机制,推动龙头企业由分散布局向集中集聚发展、由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型、由数量增长向质量提升转变、由单打独斗向联合经营升级,全面提升质量效益和综合竞争力,带动传统农业向品牌农业、绿色农业、科技农业、质量农业转型发展,为脱贫攻坚和乡村产业振兴提供重要支撑。

(二)基本原则。一是坚持创新驱动。围绕提高农产品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益,把创新作为引领转型升级的第一动力,加快推进技术创新、产品创新、管理创新,着力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推动农产品加工业迈向价值链中高端。二是坚持生态优先。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把保护生态环境放在优先位置,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大力发展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企业,推广绿色生产加工技术,提高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劳动生产率,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农业发展新格局。三是坚持融合发展。通过资金、技术、品牌、信息等要素融合渗透,大力培育壮大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拓宽增收链,完善利益链,发展更多的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构建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生产要素相互渗透、经营主体协调共进的现代农业经营体系。 

二、建设内容及支持方式 

(一)建设内容 

1.扶持大蒜精深加工产业集群。2019年项目县(市、区)发展利益联结型优质大蒜规模化种植基地10万亩以上,引进高新加工技术和先进加工设备,精深加工能力显著提升;支持开展统一市场开拓和创建知名品牌,支持开设旗舰店、体验店及电子商务平台,采取多种形式增强大蒜品牌国际影响力。

2.扶持食用菌产业集群。2019年项目县(市、区)新增利益联结型优质食用菌1000万平方米以上,引进高新加工技术和先进加工设备精深加工能力显著提升;支持开展统一市场开拓和创建知名品牌,支持开设旗舰店、体验店及电子商务平台,国内影响力显著增强

3.扶持淡水渔湖产品产业集群。2019项目县(市、区)新发展利益联结型生态养殖(乌鳢、大闸蟹、小龙虾)规模化基地1万亩以上(新发展利益联结型+、藕+等规模化基地2万亩以上),引进高新加工技术和先进加工设备,加工能力显著提升;支持开展统一市场开拓和创建品牌,支持开设旗舰店、体验店及电子商务平台,在国内打响淡水渔湖产品特色品牌。

4.扶持粮油深加工产业集群。2019年项目县(市、区)优质粮油作物济宁市域内订单农业量占加工总量的30%以上;引进高新加工技术和先进加工设备,加工能力显著提升;支持开展统一市场开拓和创建知名品牌,支持开设旗舰店、体验店及电子商务平台,产业链条延长,产品附加值显著提高

5.扶持种业产业集群。2019年项目县(市、区)新增利益联结型良种繁育面积10万亩以上;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共建高层次、紧密型研发机构,开展技术创新。

6.扶持麻鸭(优质肉鸭)养殖产业联合体。2019年项目县(市、区)新增利益联结型麻鸭(优质肉鸭)养殖规模100万只以上,引进高新加工技术和先进加工设备,加工能力显著提升;产业链条延长,农业生态高效循环模式完善,产品附加值提高支持开展统一市场开拓和创建品牌,支持开设旗舰店、体验店及电子商务平台,在国内打响麻鸭(优质肉鸭)特色品牌。

7.扶持芦花鸡产业联合体。2019年项目县(市、区)新增利益联结型芦花鸡养殖规模50万只以上,引进高新加工技术和先进加工设备,加工能力显著提升;支持开展统一市场开拓和创建知名品牌,支持开设旗舰店、体验店及电子商务平台,产业链条延长,产品附加值提高,在国内打响芦花鸡特色品牌。

8.扶持鲁西黄牛产业联合体。2019年项目县(市、区)建立国家级鲁西黄牛保种基地,新增符合国家标准的种牛养殖规模1000头以上,鲁西黄牛繁育能力显著提升;新增利益联结型鲁西黄牛养殖规模1万头以上;支持鲁西黄牛上下产业链发展壮大,建立完善的农业生态高效循环模式;支持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共建高层次、紧密型科研创新平台。形成具有较强竞争力的集团,国内影响力显著增强

9.扶持青山羊产业联合体。2019年项目县(市、区)新建国家级保种场,新增种羊养殖规模5000只以上,青山羊繁育能力显著提升;新增利益联结型青山羊养殖规模2万只以上;支持青山羊上下产业链发展壮大;支持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共建高层次、紧密型科研创新平台。形成具有较强竞争力的集团,国内影响力显著增强

10.扶持甘薯、花生产业联合体。2019年项目县(市、区)新增利益联结型优质甘薯、花生种植面积10万亩以上;支持引进高新加工技术和先进加工设备,精深加工能力显著提升;支持开展统一市场开拓和创建知名品牌,支持开设旗舰店、体验店及电子商务平台,甘薯、花生品牌国内影响力显著增强

11.扶持标准化果蔬基地建设。2019年项目县(市、区)新建(改造)集中连片设施大棚100万平方米以上,设施农业装备水平显著提高;支持抱团发展高品质设施农业,建立完善的质量可追溯体系;支持开展统一市场开拓和创建知名品牌,支持开设旗舰店、体验店及电子商务平台,市场竞争力显著提升

12.发展新型社会化服务业。2019年项目县(市、区)扩大社会化服务面积10万亩以上,支持升级服务机械设备,提升智能化服务水平;支持开展农作物全程先进技术推广服务。建成专业水平高、服务能力强、服务行为规范、覆盖农业产业链条的生产性服务组织。

13.扶持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2019年项目县(市、区)升级改造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设备、信息化设施设备、智慧物流快速检测设备、惠民社区超市产地果蔬供应链系统;支持新建地头市场,扩大本地农产品销售量;农产品批发市场档次明显提高,建设完成高效畅通安全的现代流通市场体系

14.扶持电子商务平台。2019年项目县(市、区)升级改造电商平台,引进专业人才;本地农产品线上销售额1亿元以上,初步建立网上销售体系

(二)支持方式 

2019年市财政扶持资金总额为7000万元,县级要采取以奖代补方式重点扶持产业聚集度高、精深加工能力强、产品市场竞争力突出、利益联结机制紧密、示范带动作用大的项目,项目承担主体应为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市级财政扶持资金为基数,对引导金融投资5倍以上的项目给予重点扶持。

三、建设条件及推荐程序 

(一)建设条件 

1.政府重视支持有力。县级政府对培育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意愿强烈,组织领导机制健全,在土地、财政、金融和人才等方面出台相应政策。 

2.主导产业基础牢固。主导产业优势明显,绿色发展成效突出,一二三产业结构合理,社会化服务体系保障有力,县域农业主导产业在全市处于领先地位。2021年底,项目承担主体能够完成全市三年行动计划发展目标其中之一,即能够成为5-6“大龙头”企业或20“成长型”企业或25“潜力型”企业其中之一。

3.规划布局科学合理。区位优势明显,功能定位清晰,发展目标明确,有农业产业发展规划,原料基地、加工转化、仓储流通、服务配套等布局合理。水、电、路、网络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基本完备。 

4.联农带农机制紧密。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与农户建立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农民能够分享全产业链增值收益。 

(二)申报程序

1.项目申报主体和承担主体。项目申报主体为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项目承担主体原则上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一般应为省级以上重点龙头企业,三产融合基础好、特色突出、带动作用突出、发展潜力大、规模扩展能力强的可以放宽到市级重点龙头企业。除产业集群项目承担龙头企业原则上不超过2家外,其他项目承担龙头企业原则上不超过1家。

2.县(市、区)申报。县(市、区)根据本文件中的14个扶持方向,于530日前将《培育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实施方案》报送市农业农村局(实施方案一式5份,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以PDF格式发送)。

3.市级审核备案。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组织有关专家,对《培育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实施方案》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备案。

4.项目动态管理。培育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时间为2019年至2021年年底,总体实施期为三年。

四、有关要求 

(一)明确责任。项目申报县(市、区)人民政府是第一责任主体,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主体责任,对项目实施进度、实施过程、实施结果负主体责任。各县(市、区)要建立健全日常跟踪管理制度,解决项目实施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对存在违规行为的要责成项目承担单位整改,对问题严重的要暂停项目实施。

(二)强化监督管理。市级每年对项目进行绩效评价,考评合格后可继续申报、承担下一年度项目。完善激励约束机制,确保资金规范使用,建设取得实效。财政资金不得搞平均分配“撒胡椒面”,严禁产生“大棚房”问题,严禁修建楼堂馆所、培训中心、职工宿舍,严禁用于城乡道路建设及绿化等基础设施,严禁变相搞房地产开发。

(三)加强宣传引导。县(市、区)要及时总结培育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典型经验和成熟模式,采取多种途径加大宣传,全面展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培育成效,营造政策实施的良好氛围。 

 

 

联系人:

市农业农村局产业化科      2967794

邮箱:nyjcyhk@ji.shandong.cn

市财政局农业科            2606063

 

附件:培育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实施方案(样式) 

 

 

 

 

     济宁市农业农村局             济宁市财政局   

                             2019521

 

 

 

 

 

 

 

 

 

 

附件

 

(样式)

 

培育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县(市、区)

2019****

 

 

(题目用二号华文中宋黑体字,正文用三号仿宋字,一级标题用黑体一、二、三、┅,二级标题用楷体(一)、(二)、(三)、┅,三级标题用123┅。A4纸双面印刷。

 

***县(市、区)培育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实施方案

 

一、县(市、区)基本情况

县(市、区)基本发展情况等。包括自然生态条件、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农业发展和农民收入情况等。涉及数据截止2018年底(下同)。

    二、主导产业发展条件

主导产业、产业融合、联农带农机制创新、技术研发应用、绿色发展、品牌建设等方面。包括农业主导产业、特色优势产业发展情况和潜力分析、制约因素;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情况;先进典型、成功经验及发展模式等。

    三、思路目标

    项目实施思路、任务目标等,要符合申报县(市、区)实际情况和申报要求,思路清晰,重点突出,目标明确。

四、规划布局

区域内产业规划、发展思路等。

    五、建设内容

包括承担主体、实施内容等方面,要结合本县(市、区)产业发展的实际需要,尽量细化,明确项目的类型和探索的路径。要突出重点,不一定面面俱到。

    六、资金测算、使用和管理

包括资金测算、使用方向、资金监督等方面。根据项目内容详细概算,列出概算表。资金来源包括申请财政资金、自筹资金等。要把项目资金安排到每个项目实施主体,并具体说明资金使用计划,在申报书中单独列示资金的扶持方式和具体用途等内容。资金监督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

    七、效益分析

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等方面。主要反映通过培育实施,产业培育发展情况,产业经营主体培育壮大情况,农民利益联结共享机制带动农民增收,生态改善等方面的情况。

    八、支持政策

九、组织保障

    包括组织领导机制、运行机制、宣传策划等。

十、附件内容

1.项目区位置图及简要情况说明。

2.项目实施主体的法人资格证书、营业执照、2017年以来的财务报表等原始证明材料。

3.项目实施主体的项目实施方案,包括项目实施意向书、自筹资金承诺书等材料。

4.实施主体为农民合作社,须提供市级及以上示范社证明材料。

5.实施主体为农业龙头企业,须提供市级及以上农业龙头企业证明材料,并提供与农民签订的土地入股或订单保底价收购及利润二次分配等证明材料。

6.实施主体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须提供联合体章程、协议等证明材料。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