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水县“五项举措”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农业生产工作

发布日期:2020-02-17 1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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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实保障农资生产资料供应。将种子、化肥、农药等农资生产企业纳入复工复产企业名单,对县内手续齐全、有较强配送服务能力的农资经营店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基础上,达到疫情防控期间农业生产安全操作导则的恢复营业,支持农资企业加快复产,尽快恢复产能,增加市场供应,切实保障春耕农资生产资料供应。

二、严格执行农业生产技术导则。县农业农村局制定了农业生产技术导则及流程图,针对技术服务、农资购销、农田作业、农事要点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说明,对符合条件的农资运输车辆出具通行证,各农资经营单位要做好消杀工作,并引导生产经营者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采购,经营者制作使用说明微信推送,印刷施用明白纸、填写送货单随货配发,尽量减少人员流动量和接触范围。

三、严格落实属地化管理责任。下发通知要求各镇街加强对辖区内从事农业生产人员的管理,及时掌握人员的健康状况和活动范围;各检测站要切实维护农业生产资料的正常流通秩序,在进行必防疫检测和消毒后,保障农资生产资料正常通行。

四、加强网络宣传和农事技术指导。县农业农村局通过微信等即时通讯工具及时发布农事操作服务指南,定期发布病虫监测预警信息,公布县农业技术服务团队信息,及时了解解决农业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加大农业执法监管力度。加强农资经营店的监督管理,对在疫情防控期间达不到防控要求的、不符合资质条件或者有违法经营行为的,坚决依法予以清理、吊销、取缔对在质量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单位,列入黑名单,进行重点监管;对监督抽检中发现存在重大问题和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坚决予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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