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农业农村局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2020-02-24 1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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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指导下,认真贯彻执行济发【2016】28号文件《济宁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精神,全面推进全局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为推动我市现代农业建设、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做出了积极贡献;现将我局2019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 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情况 围绕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明确了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每半年主持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全局的法治政府建设、做到重要普法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工作亲自协调,同时履行好抓班子、带队伍职责。局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中的普法学法职责,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对法治建设领导责任制度的落实。 每年年初都结合本局实际制定本年度党建工作要点,并把普法学法用法和依法行政纳入其中,配有细化到月度的工作配档表;长期规划与短期任务有机结合,运用统筹思维抓好全局的法治建设。研究制定了《党组会议事规则》和《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党组会每月定期召开1次,重点研究“三重一大”事项,重点议大事、抓大事、谋大局、定方向,充分体现了党组的政治领导核心作用;班子成员带头讲法律课、带头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带头谈心谈话等,党内政治生活的严肃性不断提高。局党组读书班将“全面从严治党、依法行政”列为主题教育学习专题,落深落细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推动全面依法行政向纵深发展,更好发挥局党组的示范作用。 今年以来,局党组全面落实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主体责任,狠抓法治建设、廉政建设、作风建设,全局上下形成了风清、气正、心齐、劲足的浓厚氛围,粮食绿色高质高效创建、特色高效农业发展、农业质量品牌、农村深化改革、美丽乡村示范创建等重点工作扎实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很大成效。 二、 推进地方立法情况 济宁市农业农村局2019年没有牵头起草法律法规等立法活动,局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牵头拟制发布了4个规范性文件,即:《济宁市培育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三年行动计划》(济政办字[2019]28号),《济宁市特色种植业巨灾保险实施意见》(济政字[2019]25号),《济宁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8—2030)》(济政字[2019]38号),《南四湖省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池塘退养工作实施方案》(济政办字[2019]11号),按照政府办要求,对局历年来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局所有工作做到了有法可依,有法必依。 三、 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局党组及班子成员牢固树立法治化、民主化意识,重大事项都是公众参与、群众监督、党委集体研究决定;一是健全农业法治建设工作机制。认真研究、推动农业工作领域法治建设,强化全员法治意识,依法全面正确履行监管职责。提前和司法局沟通,提前应对行政复议和诉讼工作。二是完善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进一步改进完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建立“三重一大”事项”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水平。三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重点做好涉农补贴、重大农业项目、行政处罚等事项的常态化、定期化公开,确保人民群众知情权,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四、推进公正司法情况 我局历来高度重视公正司法,非常重视化解农村多元化矛盾,形成了农村多元化矛盾纠纷机制,发挥农业农村部门社会综合管理职能,强化责任,健全制度,标本兼治,努力建立“畅通、有序、务实、高效”的农业信访和矛盾化解工作新机制;近年来,我们始终坚持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农业农村工作的法律法规和一系列强农惠农政策,维护广大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打造了“情系三农”服务品牌,把老百姓的事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截止2019年10月26日,我市汇总信访数据26件,其中涉及土地承包纠纷15件,较去年同期增加30%;涉及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纠纷4件;涉及其他类型矛盾1件。 当前,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领域正处在体制转换、结构调整、社会变革的历史时期,乡村振兴战略正在大力实施,强农惠农政策越来越多,农民维权的意识越来越强,各种社会矛盾交织在一起,公正司法、化解农村多元化矛盾压力越来越大,任务非常艰巨;我们坚持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维护政治大局和农村社会稳定,促进了全市农业农村经济快速发展。 五、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情况 今年以来,我局按照省市有关要求,建立和完善了学法、普法、用法及法律咨询制度,整理梳理了农业农村系统权责清单,建立了责任清单动态管理机制,优化了权力运行流程,强化了行政权力的监督和问责,并将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纳入日常工作的考核管理当中,突出依法行政与普法宣传相结合,法治政府建设与便民服务相结合,实现了法治建设和日常工作的互通互动。 一是转变职能、提高了为民便民服务意识; 新的机构改革后,我局及时优化梳理了权责清单, 共梳理领取行政权力405项,其中行政许可2项,行政处罚258项,行政强制24项,行政给付1项,行政裁决1项,行政确认7项,行政奖励5项,行政检查55项,其他权利20项,公共服务32项;同时,整理梳理了惠企惠农政策,能进驻审批大厅的全部进驻,同时优化了审批事项流程和服务指南,改善市场营商环境,进一步提高了服务效率和工作透明度,为方便群众办事、激发农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提供了便利。 二是始终将行政执法作为维护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2019年,我们认真开展服务型行政执法各项活动,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积极受理农资举报投诉,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特别是在农资购销旺季,我局组织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春季、夏季、秋季农资市场的专项整治,对全市农资市场开展拉网式排查,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对重点市场和经营企业、经营户开展重点抽查,维护了全市农资市场良好秩序。 三是进一步加强普法宣传与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活动。 2019年,全市农业执法机构共出动宣传车312辆次;全市农业执法部门累计出动执法、农技服务人员837人次,悬挂横幅128幅,展销农资产品2.82万公斤,举办现场咨询12场(次),接待咨询群众3.65万余人,发放种子、农药、肥料经营明白卡等8万余份;发放宣传材料6.82万份。举办各类培训班15余期;提高了人民群众对农资的识假辨假能力和知法、守法、用法意识。 四是坚持将政务公开作为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不断提高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真正让各项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进一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截至2019年10月31日,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166项条,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0项,受理问政平台问政信息21人/次。在济宁市农业农村局网站(今年五月份新建设网站)发布各类涉农信息288条,报送济宁市政府政务公开网站信息166条,向市委、市政府信息科报送并被国家、省、市采用的政务信息69条。凡是能够公开的各类信息,如农业扶持政策、农业开发项目、农业产业发展等,(注:公示的内容名称)均通过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 五是进一步做好农业综合执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 认真贯彻了国务院、省、市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部署和要求,坚持了“依法监管、公开透明、优化服务、公平高效、”的原则,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提升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切实解决了当前农业执法领域存在的检查随意性和执法不公、执法不规范等问题,营造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进一步激发农业发展的新旧动能转换效能,推动农村农业经济快速健康地发展。各级农业农村部门高度重视“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积极推广落实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双随机”抽查工作机制,严格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操作流程和工作规范落实,合理确定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抽查比例和频次都是根据我市农资市场监管实际情况确定的,合理安排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既保证了必要的抽查覆盖率和工作力度,又防止了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落实好执法过程中的“三项制度”,对随机抽取全过程进行录音、录像等记录制度,确保全程留痕,责任可追溯。 五、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情况 (一)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确保政务公开透明 一是狠抓了执法监督制度化。认真执行持证上岗、执法公示、大要案备案、执法情况定期报告等基本制度,加强对基层执法行为的监督。每年年初局党委与局班子成员、局领导与分管科(站)长签订《反腐败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进一步明确了局属各科(站)职责和权限,强化了责任制的落实。对农业局的重大事项实行集体讨论、党委研究决定, 落实过程执行“谁办理,谁签字,谁负责”,铲除了滋生腐败的土壤。 (二)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派驻纪检组的监督,农业农村局的重大事项做到了“阳光决策” 一是主动加强与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认真处理代表建议,自觉接受代表评议,在人大、政协的监督下依法、规范、高效开展工作。二是扎实做好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我局历来高度重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议案、提案建议办理工作,每年局党委会都专门研究部署办理工作,落实专人跟进督促,专题听取办理情况汇报,及时解决办理中遇到的问题;三是自觉接受派驻纪检组的监督指导,重大活动,邀请派驻纪委书记参与;重大决策,都邀请派驻纪委书记列席局党委会,用完善的监督机制预防了腐败的产生。 (三)落实农业农村部门执法监管职责、强化监管职能,维护广大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今年我局着力开展了“三大行动”,有效地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一是开展农资打假和坑农害农专项整治行动。在春秋两季农资使用集中期,突出重点品种、重点地区、重点市场和大案要案查处,坚持集中整顿与长效监管相结合、打击处理与引导行业自律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突击性检查与经常性检查相结合,联合市“双打办、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查处一批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的违法分子,整顿和取缔违法经营门店,确保了我市农资市场稳定。二是开展高毒高残留农药专项整治行动,提高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制定出台《高度剧毒农药管理办法》,在市域范围内全面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高毒剧毒农药。采取市、县联动的办法,组织专门执法力量,集中打击违规生产经营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行为,推广绿色防控和高效、安全施药技术,推进农业绿色生产。三是常态化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农产品质量监督抽检力度,增加抽检频率,扩大覆盖面,采取联合执法、检打联动等,切实提升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水平。 六: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情况 (一)加大农业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宣传、提高全局工作人员的依法行政意识 围绕农产品质量安全、农资打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等重点工作,以“3·15”、“12·4”法制宣传日为契机,通过送法下乡、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农业法》、《农业技术推广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种子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药管理条例》等农业法律法规,切实增强我局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营造依法治农、依法兴农的良好氛围,为农业部门依法行政奠定法律基础。 (二)强化制度保障,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近年来,我局各科(站)修订完善了本科站的《工作规则》,制定了《市农业农村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试行)》,系统规定了行政决策的原则、范围、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凡属重大事项、大额开支或涉及全局性的工作,都必须召开局党委会或局长办公会进行研究;对重大农业项目建设、农业发展规划制定等重大事项全部召开专家论证会进行研究论证。规范了权力运行制度,近年来,相继制定了《市农业农村局财务管理办法》、《农业项目管理办法》、《农业农村局工作制度汇编》《党委会议制度》 《“三重一大”事项议事制度》《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 《公务活动管理办法》 《机关值班工作规定》 《农业项目督导检查工作办法》 《专家库组建及管理办法 》《农牧渔业丰收奖奖励办法》等近30余项规章制度,进一步加强了权力制约和监督;坚持了政务公开制度。通过农业农村局网站、政务公开栏、电子显示屏、新闻媒体等多种渠道公开农业政策法规、办事指南和工作动态等政务信息,大力推进阳光政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