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春季渔业资源增殖放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0-05-15 2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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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山东省农业农村厅批准,按照《2020年度全省增殖放流工作指导意见》(鲁农函字[2020]53号)通知要求,为开展好增殖放流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1、增殖站名称:济宁市水产良种繁育场(济宁市南阳湖农场院内); 2、放流品种:鳙鱼;鲤鱼; 3、放流规格:鱼苗规格为鳙鱼体长≥10cm;鲤鱼体长≥10cm; 4、放流数量:鲢、鳙鱼81万尾;鲤鱼25万尾。 5、放流时间:2020年5月19日至2020年5月20日; 6、放流地点:南四湖流域太白湖区域; 7、举报电话:0537-2348810; 公示时间:2019年5月15日至2019年5月18日。
济宁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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