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行政通知
济农字〔2021〕3号 关于报送2020年度农业技术副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1-11 09:06
浏览次数:


关于报送2020年度农业技术副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市直各部门(单位),各大企业:

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0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意见》(济人社字〔2020103号)精神,为做好2020年度农业技术副高、中、初级职务资格评审材料报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范围

凡在我市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中介组织从事农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确定了人员劳动(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在城市、农村从事农业技术工作的自由职业者,均可按规定参加职称评审。在我市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参加职称申报评审须符合相应职称系列(专业)的标准条件,可不受原职称资格限制。

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在编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农业技术副高、中级职称申报范围是: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各企业从事农业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农业技术初级职称申报范围是: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市属各企业从事农业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有关政策要求

2020年度农业技术副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申报和评审工作,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一)申报评审有关条件按照《山东省农业技术人员职称评价标准条件》(鲁农人字〔202035)号)执行。

(二)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的有关要求,按照《关于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629号)执行,申报农业技术副高、中、初级职务资格评审时,对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不作要求。

(三)继续教育条件,按照《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相关政策规定,完成要求的继续教育学时,申报职称评审时提供近五年以来的继续教育情况。

(四)对参加工作后取得的非全日制学历,不再限定年限要求。

(五)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分别按相当于中专、大专、本科学历申报评审相应专业职称。

(六)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关系,按照《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建立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鲁人社字〔2019128号)执行。

(七)非企事业单位(含参公管理单位)的人员交流聘用到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在现工作岗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经考核符合相应职称条件的,可申报评审相应的职称。

(八)专业技术人员因工作岗位调整需要改系列(专业)申报评审与原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同层级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应在现聘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一年以上,经考核符合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条件的方可推荐申报。未按规定取得相应系列(专业)资格的,不得申报评审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除外。其改系列前后的任职年限可累计计算,相关的业绩成果可作为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依据。

(九乡镇专业技术人才,可按照《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推进乡村人才振兴若干措施的通知》(鲁人社发〔201840号)和《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乡镇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函〔201917号)规定享受直评等政策。

(十)破格申报条件,按照《山东省农业技术人员职称评价标准条件》(鲁农人字〔202035)号)执行。符合破格条件破格申报高级农业技术职称,需提供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并盖章的破格推荐报告2以上本专业具备正高级职称的专家推荐信。农业技术中级及以下职称,不适用破格申报。

三、填报材料要求

(一)申报人员网上申报及填报要求

1.2020年度称职申报评审工作使用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 http://117.73.253.239:9000/rsrc/ww/login_gg.html)进行注册并填报。

2.申报人员要严格按要求规范填写申报信息,填报的单位名称须与单位公章名称一致。

3.学历信息:毕业时间”“毕业院校及专业”“学历学位要与学历学位证书信息一致,不得随意简写。

4.现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现专业技术职称”“获得资格时间要按实际取得资格的情况规范填写。其中,获得资格时间一栏,职称证书标注公布时间(生效时间)的,以公布时间(生效时间)为准;定职取得资格的填写职称主管部门审核时间。聘任时间及年限聘任时间填写取得现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后第一次受聘(从事)现专业技术职务的时间,年限填写聘任(从事)累计的年限,年限计算到2020年底

5. 任现职以来取得的代表性成果:分为获奖课题专利论文著作其他5类,每类填写数量不超过3项,不允许填写任现资格以前和无原件的成果及奖项。

其中,获奖一栏,时间填写获奖证书或有关文件的落款时间。成果名称先注明奖励:,然后写奖励名称;等级填写国家级、省级、市级、企业级等;位次系个人独立完成的填写独立1/1;与他人合作完成的,采用申报人位次/合作人数的填法(如:3人合作完成,申报人为第1位,填写为1/3);批准机关填写获奖证书或文件颁发单位。

论文著作一栏,时间填写论文或著作的出版时间。成果名称先注明论文:著作:,然后写作品名称。 “位次系个人独立完成的填写独立1/1;与他人合作完成的,采用申报人位次/合作人数的填法(如:3人合作完成,申报人为第1位,填写为1/3),报刊或出版社填写刊发论文的刊物名称或著作发行的出版社名称;转载刊物填写论文或著作内容转载的刊物名称。

专利一栏,时间填写专利证书上的落款时间;成果名称先注明专利:,然后写专利名称;专利类别填写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或外观设计专利位次系个人独立完成的填写独立1/1;与他人合作完成的,采用申报人位次/合作人数的填法(如:3人合作完成,申报人为第1位,填写为1/3批准机关填写专利证书颁发单位名称。

课题一栏,时间填写课题鉴定完成时间;成果名称先注明课题:,然后写课题名称;等级填写国家级、省级、市级、企业级等;位次系个人独立完成的填写独立1/1;与他人合作完成的,采用申报人位次/合作人数的填法(如:3人合作完成,申报人为第1位,填写为1/3);批准机关填写批准课题立项的单位名称。

其他一栏填写上述4类代表性成果不能涵盖的成果。

6.申报人员除按要求填写申报信息外,系统中必须上传本人照片、身份证和学历、学位证书,六公开监督卡》、破格推荐报告扫描件。其他上传内容不作要求。

(二)申报人报送的纸质材料类别、数量及要求

1.《济宁市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推荐表》一式2份(原件,所在单位填报,逐级审核签字盖章)。

2.《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一式5A3纸型,必须是系统导出并双面打印

3.反映本人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业绩的业务工作总结1份;代表性著作、论文、作品,成果及奖励证书等(原件)。

4.学历及学位证书(原件。能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s://www.cdgdc.edu.cn)正常查验学历学位信息的专业技术人员,提供查验报告,可提供证书原件)

5.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单位公布聘任的文件或聘约(聘书)(原件)。

6.专家(学术委员会)推荐意见表1

7.六公开监督卡》1份。

8.继续教育学时证明

9.《年度考核登记表》(或《年度考核等次手册》)原件或经档案管理部门验审的复印件。

10.从事农业专业技术工作年限证明1

11.改系列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指同级别的),须呈报《改系列申报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表》一式4份,原《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或《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原件,或经单位人事部门审核,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的复印件1份,并报送反映其工作变动后业务水平、业绩情况等证明材料。

(三)申报人填报材料时需注意的其他事项

1.评审依据学历应为国家承认的学历。

2.任现职以来各年度考核结果,应按实际考核确定的等次填写。

3.任现职以来主要专业技术工作成绩及表现,包括完成的业务工作任务、工作量、取得的效果等。要实事求是,简明扼要,条理清楚,取得的效果要具体明确。

4.专业技术人员应在《评审表》的诚信承诺书栏签字。《评审表》单位意见”“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意见”“呈报部门意见栏的负责人签名、盖章、日期等信息要填写完整,其中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意见”“呈报部门意见栏要填写明确意见。

5.申报材料时,请一次性上报所有材料,不受理补报的获奖证书、发表的论文等各种材料。论文及著作发表出版时间、成果及受奖公布时间等截止到网络提交申报材料的时间。不受理各种用稿证明、复印件及电子刊物。

(四)申报人员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呈报部门有关要求

1.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要严格按照要求填写单位推荐意见和对申报人的推荐排序并签字盖章,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应及时退回并向申报人说明原因。按规定将推荐人选申报材料和投诉受理部门及电话,在单位显著位置公示,有条件的单位应同时在单位网站首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其他申报材料可放置在单位会议室等公共场所,以供查验。经公示无异议、确定申报的,由所在单位填写《济宁市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推荐表》,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连同申报人员材料一同报送主管部门和呈报部门审核把关。

2.单位主管部门、呈报部门要认真审核申报材料。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超出评委会受理范围或违反委托评审程序报送的申报材料,应及时按原报送渠道退回,并请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书面告知申报人。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1)不符合评审条件;(2)不符合填写规范;(3)不按规定时间、程序报送;4未经或未按规定进行公示;5有弄虚作假行为;6其他不符合职称政策规定的。

3.各呈报部门需报送的材料及要求:(1)提供《2020年度农业技术X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花名册》2份,并加盖单位公章。(2)申报材料须按要求装入材料袋内,实际材料件数与材料目录必须相符。(3)呈报的申报材料必须手续完备,内容齐全,字迹清晰,不得涂改、漏项、缺页。

4.申报材料由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呈报。劳务派遣人员、人事代理人员分别由劳务派遣单位、人事代理机构会同申报人现工作单位推荐申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自由职业者,由其所在街道社区、村委会或乡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所推荐申报,逐级审核上报。未经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市直主管部门人事机构和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同意并填写审核意见的材料一律不得受理。职称申报材料一律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汇总后统一上报,不得指派申报人员携带个人申报材料上报。

四、纪律要求

1.严肃评审纪律。各申报人员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呈报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职称相关政策要求,严肃认真做好申报工作,要对照资格条件,逐条逐项把好审查关。

2.认真及时办理相关信访事项。受理信访主要由单位人事(职称)管理部门负责,接受单位纪检、监察部门的指导和监督。根据《信访条例》等有关规定,按照事实清楚、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等要求,对信访事项逐级认真调查核实,提出明确意见,由调查人和有关单位负责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后,将《山东省职称信访举报事项调查核实情况表》及有关核实材料及时上报。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或其他违规行为的申报材料不予报送,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3.加强监督检查。要建立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将职称评审工作作为廉政风险防范的重要内容。

4.强化责任追究。对职称申报、推荐、评审等环节,要严格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签名,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哪个环节、哪个方面出现问题,依法依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中弄虚作假、违纪违规的人员,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视情节轻重予以党纪政纪处分。对在职称申报评审中弄虚作假的单位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责任人责任。

5.建立职称诚信制度。按照《山东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14号)规定,专业技术人员在职称评定等工作中的弄虚作假行为,将作为失信信息予以记录。信用状况不良的个人、单位或组织,将在行政监管、行政便利、财政资金申请等方面给予一定限制和惩戒。

五、报送材料时间和地点

按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规定的材料呈报和评审时间要求,采取集中时间受理申报材料的办法,请各呈报部门在2021118日至26日(节假日除外安排专人将评审材料报送到原济宁市农技中心院内2楼(济宁市共青团路8号)。

按照《省物价局 省财政厅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规范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价费发〔20164号)规定,申报评审初、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收费分别为每人次100元、160元、360元。

本通知未尽事宜,应按照国家和省市现行职称政策执行。工作过程中,如遇其他重大政策调整,按新的政策执行。

 

附件:1.济宁市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推荐表

            2. 从事农业专业技术工作年限证明      

3.档案袋封面

      4.材料装订目录

          5.2020年度农业技术X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花名单

            6.报送材料时间安排表

 

 

济宁市农业农村局     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18  

 

(此件主动公开)

济农字〔2021〕3号  关于报送2020年度农业技术副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pdf

济农字〔2021〕3号  关于报送2020年度农业技术副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doc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