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水产良种繁育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公开
发布日期:2021-03-23 10:28
作者:济宁市水产良种繁育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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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法设立登记的信息 (一)单位法人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济宁市水产良种繁育场 住所:济宁市高新区同济路中段 宗旨:提供优良种苗与先进技术,促进水产养殖发展 业务范围:1.水产品种育苗; 2.野生水生动植物养殖、栽培试验; 3.水产养殖技术推广。 法定代表人:窦毅 经费来源:财政补贴 开办资金:29.14万元 举办单位:济宁市农业农村局 证书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70800F503321412 (二)济宁市水产良种繁育场章程 第一章 名称、住所、宗旨、业务范围 第一条 济宁市水产良种繁育场于1990年经济宁市编制委员会济编(1990)18号文件批准成立。 第二条 住所:济宁市高新区同济路。 第三条 宗旨:提供优良种苗与先进技术,促进水产养殖发展 第四条 业务范围: 1.水产品种育苗; 2.野生水生动植物养殖、栽培试验; 3.水产养殖技术推广。 第二章 开办资金、经费来源和经济性质 第五条 开办资金为29.14万元。 第六条 本单位属科级事业单位,经费来源为财政补贴。 第三章 基本权利与义务 第七条 法人的基本权利是在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范围内,实行市农业农村局领导下的场长负责制,依法独立核算、自主管理、自我发展、自我约束。 第八条 法人的基本义务是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积极开展名优水产品种育苗,优质渔业良种关键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为周边地区提供优质良种。 第四章 组织机构及职权 第九条 内设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济宁市水产良种繁育场为综合性办事机构,举办单位为济宁市农业农村局,举办单位负责市水产良种繁育场的党务、人事、劳资、计划生育等事项,市水产良种繁育场负责单位的业务开展、财务、公章管理等工作。 第十条 经济宁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良种繁育场人员编制为6名。 第五章 编制、领导职数与职权 第十一条 领导职数设置为:场长一名。 第十二条 法定代表人产生程序:可经场职工民主选举(或竞选)报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也可由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直接任命或聘任。 第十三条 法定代表人职权为:坚决贯彻执行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的方针、政策和规定,并结合良种繁育场实际,带领全场职工积极搞好苗种生产及其它各项工作。 第六章 财务资产管理制度 第十四条 财务管理制度上,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事业单位会计准则》,根据国家财政部的规定,编制和使用会计科目,运用借贷记帐法,核算采用收付实现制。 第七章 人事管理制度 第十五条 按照人事部门制定的有关人事管理政策、法规、办法执行。职工工资分配严格按照国家工资改革的文件精神执行。 第八章 终止程序 第十六条 由于各种原因法人终止活动时,须由法人提出申请,经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报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或由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方案,报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在履行终止程序后,由行政主管部门和法人共同组成清算组织,制定清算方案,负责对财产、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清算,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目录,清算结束后出具清算组织清算债权、债务文件,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提出注销良种繁育场法人申请,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第九章 章程产生及修改程序 本章程产生程序为:由法人代表提出,经过全体人员会议集体研究通过,报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再报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生效。本章程不适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不适合渔业发展时,可以进行修改,修改的程序与产生的程序相同。 二、依法变更登记的信息 单位名称、住所、宗旨和业务范围、法人代表、经费来源、开办资金、举办单位等情况无变更。 三、依法年度检验检查信息 (一)业务开展情况 2020年度,我单位在市农业农村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的业务范围开展活动,现将我场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1. 加强内部管理,全面落实局各项规章制度。 严格执行《济宁市农业农村局机关工作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做到违规必纠,达到强化场内部管理的作用,使各项工作运作有序,形成规范化的工作程序和工作机制,提高执行力和工作效率,使场内的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 2. 圆满完成太白湖渔业资源增殖放流及部分县市区增殖放流供苗任务。 今年我场经过政府招标,承担了太白湖渔业资源增殖放流及部分县市区增殖放流供苗任务。提供了规格均匀、体质健壮、无病无伤,并经检疫合格的鲢鳙鱼、草(鲂)、鲤鱼等鱼种总计1000余万尾。我场严格按省级增殖站要求执行规定,配合好省市放流监督小组,圆满完成放流任务。 3. 场内渔业生产正常运转 (1)按照年初的生产计划今年投放花白鲢2000万尾,草鱼夏花、微山湖野生鲤鱼夏花200万尾,加州鲈良种2.5万尾,全年生产总量超1000余万尾。 (2)完成了设施渔业项目流水槽的建设,新建四条共计500平方米玻璃钢流水养殖槽,投放加州鲈和免疫草鱼3.5万尾。 4. 科研项目按要求实施完成 (1)与珠江水产研究所和肇庆大华农生物药品有限公司的合作,配合完成草鱼嗜水气单胞菌败血症、铜绿假单胞菌赤皮病二联蜂胶灭活疫苗(GA201株+JP802株)项目,已经完成验收。 (2) 鳜鱼良种引进及人工驯化投喂饲料生态养殖技术,现按照项目要求对鳜鱼种、疫苗、池塘生态调控都顺利实施,做好了实验数据的采集,已经按要求进行了项目验收。 5. 积极配合局做好渔业大楼后勤管理等工作。 严格按使用标准进行管理、维护渔业大楼的水、电、通信、会议室、资料室等,保证局机关、各科室、站的使用。把安全放在首位,日常注重排除各种安全引患,把安全放在第一位。 (二)明年工作计划 1、认真进行生产管理,做好浦江二号鲂鱼、鲢鳙鱼、免疫草鱼、青鱼等苗种的培育,更好的完成太白湖等县市区的增殖放流苗种供应任务,培育苗种不低于2000万尾,保证所有苗种均达到渔业增殖资源放流要求。 2、继续与珠江水产研究所和肇庆大华农生物药品有限公司的合作,完成草鱼嗜水气单胞菌败血症、铜绿假单胞菌赤皮病二联蜂胶灭活疫苗(GA201株+JP802株)项目应用,计划免疫草鱼不低于200万尾。 3、继续进行池塘流水槽循环水养殖,改进养殖尾水治理模式研究,积极发挥好山东省养殖尾水治理模式推广行动示范推广基地作用,在流水槽加州鲈养殖和免疫草鱼养殖技术上有新的突破。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1.无超出业务范围开展活动的情况; 2.职能都已经履行; 3.无违约和社会投诉现象,无违法行为被立案审查,没有涉及法律诉讼; 4.没有抽逃、转移开办资金的行为; 5.没有涂改、出租、出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出租、出借印章行为; 6.没有擅自加挂牌子的情况; 7.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已经公开。 (四)编制实名制情况 机构名称:济宁市水产良种繁育场 实有编制数:6人 实际在岗人数:5人 实有编制人员名单:窦毅、陈宜刚、李向阳、周健、候高峰 岗位设置情况、人员招聘、办事程序、收费项目依据及标准等情况无变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