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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太白湖渔业增殖放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1-04-06 1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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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山东省农业农村厅批准,按照《2021年度太白湖渔业资源人工增殖放流实施方案》,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1、增殖站名称:济宁市水产良种繁育场(济宁市南阳湖农场院内); 2、放流品种:鲢鱼;鳙鱼;草鱼; 3、放流规格:鱼苗规格为鲢鱼体长≥10cm;鳙鱼体长≥10cm;草鱼体长≥10cm; 4、放流数量:鲢鱼290万尾、鳙鱼80万尾;草鱼90万尾。 5、放流时间:2021年4月10日至2021年4月16日; 6、放流地点:济宁市南四湖流域太白湖区域; 7、举报电话:0537-2348810; 公示时间:2021年4月6日至2021年4月9日。 济宁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4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