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农字〔2021〕67号 关于印发《济宁市2021-2025年农作物病虫农药减量控害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7-20 0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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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根据工作需要,制定了《济宁市2021-2025年农作物病虫农药减量控害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济宁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7月19日 济宁市2021-2025年农作物病虫农药减量控害实施方案 济宁市地理环境复杂,气象条件变化多样,加之农作物种类多,利于流行性、迁飞性重大病虫传播蔓延。农药是重要的农业投入品,农药的科学使用在保障农产品供给和增加农民收入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推广使用农作物病虫农药减量控害技术,在重大病虫害发生平稳的情况下,减少农药使用量、提高利用率,保障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绿色供给,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牢固树立“公共植保、绿色植保、科学植保”理念,深入贯彻“预防为主、综合防治”植保方针,全面推广生态调控、物理防治、生物农药及低毒低残留化学农药,以专业化统防统治为手段,采用新型植保机械精准施药,提高农药利用率。在重大病虫害发生平稳的情况下,实现农药使用量负增长的目标。 二、重点任务 1.加强病虫监测预警,减少农药防治次数。强化病虫测报点建设,准确掌握病虫发生发展动态,及时发布病虫预警预报。坚持达标防治,适期防治,严格遵守农药安全间隔期,避免盲目用药,科学减少防治次数。 2.推广绿色防控技术,降低农药使用量。一是生态调控。推广抗病品种、深耕深翻、水肥一体化、增施充分腐熟的有机肥等农业调控手段,加强农作物田间管理,提高作物抗病性;二是物理防控。应用杀虫灯、粘虫板、性诱剂、食诱剂、防虫网及日晒高温覆膜灭韭蛆等物理防控技术,减少田间卵虫量;三是生物农药。使用苦参碱、印楝素、大蒜素、蛇床子素、阿维菌素等生物源、植物源农药防治病虫害;四是高效低毒低残留化学农药。进行种子、土壤、秧苗处理等预防措施,减少中后期用药次数;五是推广新型植保机械。推广低空低量植保无人机、自走式喷杆喷雾机、高地隙水旱喷杆喷雾机、拖挂式喷杆喷雾机等新型植保机械,提高农药利用率。 3.推进专业化防治,建设统防统治示范区。一是推进专业化统防统治。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推进统防统治。二是推广关键技术。开展小麦穗期病虫“一喷三防”、玉米穗期病虫“一防双减”、花生结荚初期“一控双增”统防统治技术。三是建立病虫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融合示范方,增加农产品绿色供给。 4.继续做好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评价指标及统计方法(试行)相关工作。按照《关于印发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评价指标及统计方法(试行)的通知》鲁农保字[2019]1号文件要求,继续做好绿色防控技术调查统计,确保数据科学、客观、准确。 三、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农作物病虫农药减量控害工作是加强污染源头防治推进“四减四增”行动之一,是市委市政府重点考核任务。市局成立推进落实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小组,切实加强协调指导。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成立相应机构,确保各项指导措施落到实处。 2.加强政策扶持。扎实做好植保工程预警能力提升建设项目,建设覆盖重点区域、重点作物的病虫远程监测物联网系统;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现植保机械农机购置补贴应补尽补;加强农作物重大病虫专业化统防统治能力建设。 3.加强宣传引导。印发技术彩页、悬挂宣传横幅、张贴宣传画、现场观摩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展示。举办农作物病虫害农药减量及农药科学使用技术培训班,增强服务组织、种植大户及家庭农场等防控主体科学安全用药意识、提升防控技术水平。 (本文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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