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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加快推进现代种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2021-07-20 1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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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7月16日,市政府办公室下发了《济宁市加快推进现代种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具体内容如下:



济宁市加快推进现代种业创新发展的

 

种业是国家战略性、基础性核心产业。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现代种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字〔2020〕172号)要求,充分发挥济宁种业发展优势,加快推进济宁市现代种业创新发展,增强种业自主创新能力和综合竞争力,经市政府同意,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下决心把民族种业搞上去”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科技引领,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发展区域特色现代农业为主线,统筹推进农作物、畜禽、水产和林果种业发展。以建设现代种业强市为目标,强化财政支持、科技支撑和土地保障,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完善金融支持政策,培养引进高端种业人才,保障企业发展用地需求,依托嘉祥大豆、兖州小麦、鱼台水稻、泗水花生等国家、省级区域性良种繁育基地,加快培育优势种业企业,带动全市小麦、水稻、大豆、青山羊、河蟹、乌鳢、小龙虾等名特品种发展,叫响我市良种繁育品牌。

二、重点任务

(一)加强种质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

1. 健全保护体系。强化农作物、畜禽、水产、特色林果、珍稀用材树种等种质资源保护体系建设。加强种子库种质资源保护区建设,积极对上争取资金项目建设种质资源保护鉴定圃1处、繁殖基地2处。支持市农科院、黄淮海现代农业研究中心、种业企业加大与中国农科院、山东省农科院、中国农业大学、山东农业大学、青岛农业大学等高水平大专院所合作力度,鼓励独立或联合开展种质资源收集、鉴定、整理、保护等基础性、公益性工作,开展种质资源特性和保种技术研究,突出重点资源保护,加强珍贵、稀有、濒危、特有资源的抢救性收集。在现有基础上,改扩建畜禽保种库(场、区)2处,改造提升水产原、良种场(区)1处。加强种质资源普查、收集、登记、入库。财政资金支持形成的种质资源与新品种(系)按要求入库共享。(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科技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畜牧兽医事业发展中心、市财政局)

2. 强化创新与开发利用。配合省做好种质资源鉴定评价、创新利用的技术体系和标准体系建立工作,以及主要动植物品种的基因型—表现型数据库建立工作。鼓励支持科学院所、企业建立完善种质资源信息公开和共享交流机制,探索种质资源赋权制度,支持资源鉴定挖掘、开发利用,让种质资源变成育种创新的“活”材料,将资源优势转化为种业优势。(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

(二)推进区域特色新品种攻关

3. 聚焦区域特色育种攻关。扎实开展育种攻关,聚焦兖州优质强筋小麦、鲜食糯玉米、优质肉鸭,鱼台优质水稻、毛木耳、小龙虾,嘉祥高油高蛋白大豆,泗水高油高油酸花生、甘薯,金乡大蒜,梁山鲁西黄牛,汶上芦花鸡,微山麻鸭,邹城食用菌,以及马铃薯、皂角、小尾寒羊、济宁青山羊、大蒲莲猪、乌鳢、青虾、葡萄、大樱桃、核桃、白榆、栓皮栎、法桐、朴树等28种特色良种攻关,争取达到国内先进和领先水平。在主要农作物方面,重点培育“优质专用、绿色高效、耐密多抗且适宜机械化”的新品种;在绿色果蔬方面,重点培育“高产、优质、专用、多抗、耐贮运”且生产性状优异的高端设施蔬菜品种和果树品种;在畜禽方面,重点培育“生长快、品质优、抗病力强、繁殖力高”且具有自主种质基础的生猪、家禽、奶(肉)牛、羊等新品种(系);在水产方面,重点培育“名优、抗逆、生产性能好”的新品种;在生态林草方面,培育“优质生态、高效专用、抗性增强、丰富多样”的生态绿化、优质高档用材、特色经济林果以及生态灌草与高产优质饲草、高档花卉、中药材等新品种。争取到2025年,育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突破性新品种5个。各县(市、区)要围绕县域生产条件、资源禀赋和区域优势,依据品种的适应性及农户、市场的认可程度,科学制定各自优势特色农作物、畜禽、水产、林草等品种布局和规划,促进集约化、规模化、特色化生产,构建结构合理的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延伸产业链,支持建设农产品加工技术集成基地和精深加工示范基地,增加精深加工产品种类和产品附加值。(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畜牧兽医事业发展中心)

4. 引进前沿生物育种技术和信息技术。组建高水平育种综合实验室,加强生物育种基础理论研究和前沿生物技术的引进和应用,鼓励科研院所和企业综合运用前沿生物技术和常规育种手段,建立并完善生产用动植物杂种优势利用新途径与新方法。加快物联网、大数据、5G、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手段在育种中的应用。邀请国内相关行业专家到济宁市做专题讲座,促进组学、全基因组选择、基因编辑、信息技术等技术在育种中的应用,建立现代精准时效育种技术体系。(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教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5. 创新品种攻关机制。探索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协同、育繁推一体的育种创新体系,建立健全要素跟着市场走的“公司+研发平台+研发团队”协同创新机制,瞄准现代农业提质增效关键需求,联合攻关开发地方特色优良品种。(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6. 优化育种创新环境。极搭建学习交流平台,市级层面开展品种展示观摩、经验交流会,同时组织育种骨干人员到国内育种突出单位参观学习。加强产学研企交流合作,推动国家级、省级创新平台、区域创新中心等资源共享,鼓励育种单位积极申请院士工作站,充分利用省级筹建的分子育种技术、种业大数据信息等共享服务平台、区域创新中心等多方式,优化提升全市的育种创新环境。(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三)做大做强现代种业

7. 培育壮大种业企业。通过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做大做强种业品牌,打造全省种业知名品牌和最具竞争力的种子企业。鼓励支持各类资本通过并购、参股等方式进入种业,鼓励企业兼并重组,鼓励优势种子企业整合种业资源,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市场竞争力。充分利用各类激励企业技术创新的政策措施,引导各类科技资源向种子企业转移,支持企业完善科研创新体系,与高校科研院所联合共建新型研发机构,逐步建立一批以企业为主体的商业化育种中心,成长为农业高新技术企业。鼓励“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按照市场化、产业化育种模式开展品种研发,积极创建种子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为“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建立品种审定绿色通道,培育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种子企业。到2025年,“育繁推一体化”企业达到2家以上,1家企业进入全国同行业100强。(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济宁银保监分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8. 强化良种繁育基地建设。扶持优势种业企业,改善种子基地基础设施和装备条件,提升供种保障能力。积极探索完善区域特色制种保险政策。加快现有国家、省级良繁基地和南繁科研基地建设,组织有条件的县(市、区)积极申报国家、省级良种繁育基地,争取新建省级高标准良繁基地2个,面积达到20万亩。建设完善国家、省级畜禽核心育种场(站)1个、林草种苗良种基地3个,水产联合育种基地1个。(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畜牧兽医事业发展中心、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济宁银保监分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9. 加强种业国际合作。支持种业企业和科研机构在全球范围内引进先进技术、种质资源、育种材料,并按照国际规则和国际惯例对其进行转化、吸收、再创新。鼓励我市具有优势技术和产能输出的种业企业开拓国外市场;增加参加国际种业交流会议频次,研判国际种业发展形势;了解目标国市场法规和政策环境,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建立海外研发机构、种业基地或并购国外科技型种业企业、研发机构,联合建立育种研发中心和良种繁育基地,加强海外智力引进,扩大新品种、新技术出口,提升种业国际竞争力。(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

10. 推进成果转化速度和种子储备机制。推进种业科研成果权益改革,保护科研机构和科技人员的切身利益。鼓励育种单位、团队以技术转让、拍卖、入股等方式,加快种业科技成果转化。探索财政、信贷、保险、基金等多元化投入模式。配合省级做好种业信息监测网络健全和省级救灾备荒种子储备制度建立,充分利用检测信息对种子供需动态、品种结构、自然灾害等情况进行预警,提高供种保障能力;探索建立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猪、禽等核心种群的维持和保护制度。(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济宁银保监分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畜牧兽医事业发展中心、人民银行济宁市中心支行)

(四)提升品种评价和认定水平

11. 加强品种测试和评价推广。配合省做好品种审定、登记和认定管理工作,促进良种精准高效筛选。加强4个国家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综合试验站、9个省级综合试验站建设,积极争创一批国家、省级综合实验站,完善品种试验设施设备,提高试验准确度和效率,加快机械化、自动化、信息化管理进程。健全市、县、乡三级新品种展示评价推广体系,实行主推品种发布制度和形势研判,定期举办形势分析会、发布行业信息,及时退出不适宜继续推广种植的品种;开展农作物新品种的大田安全性生产试验和良种良法配套技术示范推广,加速品种更新换代。定期开展种业行业发展、法律法规、品种保护等培训。(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12. 强化种子质量检测和管理。健全市、县两级种子质量检测体系,加强区域性种子质量检测站建设,完善种业管理机构种子质量检测装备,提升种子质量指标快速检测能力。建设省级及区域性农作物种子、种畜禽、林草种苗、水产亲本品质质量检测站4个。严格监管,健全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完善种业全程可追溯机制,加强品种动态管理、行政许可事项事中事后监管和日常执法,严厉打击套牌侵权、无证生产、制售假劣种子(种苗)等行为;建立农业生产用种安全固定监测点制度,保障农业生产用种安全,确保市场环境健康有序发展。(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畜牧兽医事业发展中心、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

三、保障措施

(一)完善政策扶持和奖励制度。2021年创新开展农业企业融资担保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农业种植业、畜禽业、渔业种业企业1000万元以下的融资担保项目,实行全额担保费补贴和全额利息补贴。争取省科技创新发展资金给予种业发展持续稳定支持,继续深入实施省农业良种工程和现代化种业提升工程,积极争取国家现代种业专项等科技资源落地济宁。

支持生物育种创新,对获得国家科技奖项(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的前三位完成人中的我市人员,获得省科技奖项前两位完成人中的我市人员,市级给予一次性奖励。支持种业创新平台建设,对新获批的国家级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等研发平台,市财政给予100万研发经费补助;对新获批的省级技术创新中心,市财政给予50万研发经费补助;对新获批的省级重点实验室、院士工作站,市财政给予30万研发经费补助。支持创新型种业企业发展,对种业领域首次认定和再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获省“小升高”补助的企业不再重复支持;通过贷款风险补偿,支持种业领域科技型企业开展科技成果转化。(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财政局、市畜牧兽医事业发展中心、济宁银保监分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济宁市中心支行)

(二)创优人才培养引进机制。加强种业人才队伍建设,开展种业人才统计和联络服务,探索建立全国和省级种业院士、研究员等高层次人才名录。支持科研单位育种科研人员联合种业企业开展育种研发,对符合条件的育种攻关课题优先予以立项支持;落实专业技术人员参与创新创业政策,支持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科技人员按规定到企业兼职等;种业科研人员育种成果,可以作为职称评定、聘用的重要依据。引进种业领域领军人才,组建高水平种业创新团队,为我市种业发展提供人才和科技支撑。认真落实我市优秀人才引进政策,吸引种业专业优秀高校毕业生来我市就业。(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三)推动用地政策落实。积极推动落实重点种业企业用地政策,各县(市、区)要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依法保障种业企业科研、种子加工车间、种子仓储等建设用地。(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

 

解读:http://www.jining.gov.cn/art/2021/7/21/art_33393_2728792.html?xxgkhide=1

(本实施意见在新闻发布答记者问环节进行了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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