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乡县:有序推进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工作

发布日期:2021-09-14 15:29
作者:杨永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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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职能划转到农业农村部门后,金乡县农业农村局高度重视,明确分管领导,安排专人专责,细化职责范围,认真落实上级有关要求,有序推动全县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工作。

一是强化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国家《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山东省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实施细则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通知,做到知法懂法,准确指导全县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工作。

二是规范开展农村宅基地管理。根据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关于切实加强和规范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 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审批管理的通知》要求,开展了全县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需求调查,制定了《金乡县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建房办理流程(试行)》,建立了“县级主导、镇街主责、村级主体”的农村宅基地管理机制。每个镇街成立了工作专班,明确了分管领导、联络员。指导各镇街在为民服务中心单独设立了农村宅基地管理服务窗口,开展农村宅基地建房用地联审联办工作。全县412个行政村都明确了一名村级宅基地协管员,组织开展建房巡查,对宅基地违法违规行为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报告,切实把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消除在萌芽状态。

三是积极探索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多次与村干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负责人、相关部门单位开展座谈调研,探索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的有效途径。下一步,将结合我县实际,借鉴外地经验,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发展符合我县乡村特点的休闲农业、农产品初加工、电子商务、康养服务等新产业新业态,积极稳妥推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为激发乡村发展活力、加快农村现代化、促进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金乡县农业农村局 杨永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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