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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农字〔2022〕117号 关于转发《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农作物救灾备荒种子储备
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1-29 1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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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高新区、太白湖新区、经开区农业农村部门、财政部门:

现将《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农作物救灾备荒种子储备管理办法>的通知》(鲁农法字〔2022〕23号)转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济宁市农业农村局                济宁市财政局

2022年11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文字版:济农字〔2022〕117号  关于转发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农作物救灾备荒种子储备管理办法》的通知.doc
PDF版:济农字〔2022〕117号  关于转发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农作物救灾备荒种子储备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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