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农业农村局积极开展“以案释法”活动

发布日期:2022-09-23 1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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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度普法计划和《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工作责任清单》(济农字﹝2022﹞74号)文件要求,市农业农村局积极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建立“以案释法”制度,积极开展“以案释法”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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