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专项监测 保障元旦春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

发布日期:2024-01-16 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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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元旦、春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保障农产品消费安全,我市开展元旦、春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监督抽查工作。

近日,市农业农村局印发了《关于开展元旦、春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对重点品种、重点区域开展专项监督抽查工作,共抽检样品113批次,其中农产品98批次,检测农药残留项目45项,水产品15批次,检测兽药残留项目16项。我市配合省农业农村厅在微山县开展元旦、春节期间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监督抽查工作,抽检水产品9批次,涉及乌鳢和大口黑鲈2个品种,主要检测氯霉素、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类代谢物等国家禁用药物残留。抽样期间,农安监管执法人员现场对抽样主体的生产记录、投入品使用、承诺达标合格证开具等情况进行检查,并同步开展新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宣贯工作。

下一步,我市将进一步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使用禁限用农兽药行为,巩固提升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创建成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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