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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农业农村局2025年度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履行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2026-01-16 1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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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报送2025年度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履行情况报告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局2025年度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履行情况、牵头负责的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四减四增”农业结构调整等方面的生态环境保护事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度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履行及“四减四增”落实情况

(一)扎实推进农药化肥科学施用。加快提升科学用药水平,大力推广使用绿色防控与统防统治技术;持续深化测土配方施肥,积极推广配方施肥与水肥一体化技术。2025年,全市化肥施用量控制在32.49万吨以内,农药使用量控制在1.04万吨以内。

(二)着力推进农业废弃物处理利用。建立健全废弃农膜回收贮运和综合利用网络体系,按每1-5万亩覆膜面积设置1处回收站点的标准推进建设,截至目前,全市共有回收站点(中心)56个。推广秸秆肥料化、饲料化、能源化、基料化和原料化利用,推进秸秆综合“五化”利用能力建设。2025年,成功争取到2个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泗水、鱼台获得重点县项目支持,全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持续稳定在96%以上。

(三)做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工作。在南四湖流域开展渔业资源增殖放流工作,在微山县、鱼台县、任城区等县市区放流鲢鱼、鳙鱼、草鱼等滤食性和草食性鱼类4087万尾,实现以渔养水。

(四)持续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一是强化技术支撑,推广适用模式。2025年梳理畜牧科技创新、畜禽粪肥还田种养结合等各类典型案例下发县市区,组织县市区结合实际情况推介学习,并积极探索创新、强化支持引导,发挥样板典型作用,助推畜牧业绿色高质量发展。二是开展专项排查,抓好问题整改。相继开展冬春季畜禽养殖污染和安全生产排查、黄河流域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和污染防治排查整治、秋季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和污染防治排查整治、运河沿线畜禽污染治理督导核查工作,发现问题全部完成整改。全市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持续稳定在90%以上。

(五)持续做好秸秆禁烧工作。下发了《关于于做好夏季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建立县、乡镇、村(社区)三级禁烧网格化管理体系,网格责任明确到具体人员。重点时段,在田间地头设立禁烧值守点,配备灭火应急设备,值守人员24小时驻守、值班、巡查和看管,悬挂条幅3.2万余条,张贴《禁烧通告》2万余份,发放明白纸30万余张。

二、牵头负责的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落实情况

市农业农村局牵头整改的中央、省督察反馈问题共 10 项,已完成整改 10项,全部履行销号备案程序。

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共 3 项(农药使用量统计偏差、农业用水粗放、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推进不实)全部完成整改并履行销号备案程序。

省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共 2 项(畜禽养殖污染治理问题多发,第二轮省环保督察反馈;禽养殖污染问题依然突出,第三轮省环保督察反馈)全部完成整改并销号。

南四湖流域专项督察反馈问题 1 项(汛期排涝导致的面源污染对南四湖水质产生较大冲击),已完成整改并销号。

黄河流域专项督察反馈问题共4 项(畜禽粪污处理能力不足、市农业农村局对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监管长期缺失、泗水桃花水母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护缺失、流域内农(稻)田退水管理不够规范),全部完成整改并销号。

三、下步打算

(一)持续做好科学施肥用药宣传。聚焦农业生产实际,通过多元媒体与现场指导宣传病虫草害综合防治,普及科学施肥用药知识,强化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应用,推动精准智能绿色施肥用药。

(二)持续推进秸秆综合利用能力建设。持续开展秸秆综合利用跟踪调查与技术支持,大力推广农作物秸秆“五化”生态绿色高质高效利用模式,持续强化政策支持和市场引导,加强宣传培训与示范引领。

(三)进一步强化畜牧渔业绿色养殖。继续做好渔业技术指导工作,引导渔业企业有序开展渔业生产。持续开展南四湖流域增殖放流工作,放鱼养水,净化水质。持续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开展指导服务和技术推广工作,指导养殖场户做好畜禽粪污处理设施配建和粪污利用,全市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0%以上。

(四)持续开展秸秆禁烧工作。针对禁烧工作阶段性任务,开展重点监管,加大对镇村秸秆清理和秸秆收储场点管护措施落实情况的督导力度,采取多形式、多途径开展禁烧宣传教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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