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植物保护工作站登记管理信息公开情况
发布日期:2018-01-25 14:52
作者:植保站(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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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业单位法人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济宁市植物保护工作站 住 所:济宁市共青团路6号 宗 旨:为控制农业植物病虫害提供检测防治保障。 业务范围:农业植物病虫监测;农业植物检疫;农业病虫害防治;农用药械管理。 法定代表人:胡英华 经费来源:全额拨款 开办资金:5万 举办单位:济宁市农业局 证 书 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70800F498501289 分支机构:无分支机构 人员编制:3人 实有人员:胡英华、左秀峰、薛慎、曹曾。 二、济宁市植物保护工作站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章程根据《事业单位登记暂行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定。 第二条 本单位名称为济宁市植物保护工作站。 第三条 本单位住所是本单位住所是山东省济宁市城区共青团路(街)6号。 第四条 本单位是经济宁市编制委员会《济编字(1984)81号文》批准设立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济宁市农业局管理,该主管部门(单位)即为本单位举办单位。 第五条 本单位设立、变更、注销,应当依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申请登记或者备案。 第二章 宗旨和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单位宗旨是为控制农业植物病虫害提供检测防治保障 第七条 本单位业务范围: (一)农业植物病虫监测 (二)农业植物检疫 (三)农业病虫害防治 (四)农用药械管理 第八条 从业誓词:本事业单位法人在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内从事活动,不违背宗旨,不超越业务范围,严格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履行权利义务,承担民事责任,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监督。 责任监督:投入国有资产的举办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负责本单位实现宗旨和业务范围的监督管理。 部门、行业和社会监督:本单位面向社会开展业务活动和经营活动,接受政府职能部门和执法部门的监督管理,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本单位决策机构是济宁市植物保护工作站。 决策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一) 制定、修改章程; (二) 决定重大业务活动计划; (三) 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四) 审定年度收支预算及决算; (五) 决定拟任法定代表人人选; (六) 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条 本单位拟任法定代表人经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后,取得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资格。 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是代表本单位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第一责任人。其主要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单位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济宁市植物保护工作站的决议。 (二)组织实施单位年度业务活动计划。 (三)拟订内部管理制度。 (四)开展学术、技术交流和社会公益活动。 (五)代表本单位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第四章 资产管理和使用 第十一条 本单位具体经费来源为财政全额拨款收入。 第十二条 本单位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及时向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申报、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认真做好本单位资产的日常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将资产管理的责任落实到相关科室和个人。 本单位对所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要定期清查,做到家底清楚、账账相符、账实相符,防止资产流失。 第十三条 优化资产配置,做到物尽其用,发挥本单位资产的最大使用效益。 第十四条 资产管理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用于本单位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盈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本单位接受税务、会计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税务监督和会计监督。 第十五条 本单位接受的捐赠、资助,必须按照捐赠人、资助人的约定使用,并接受有关部门监督。使用捐款、资助的情况,应向登记管理机关报告并以适当方式向捐赠者、资助者公布。 第十六条 本单位法定代表人离任前,应当进行财务审计。 第五章 终止程序和终止后资产处理 第十七条 本单位《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依法被吊销或因宗旨业务已经消失、事业性质改变等原因,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分立、合并、撤销的,应报举办单位审查同意后,到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第十八条 本单位在申请注销登记前,应当在举办单位和其他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完成清算工作,形成清算报告。 清算期间,单位不得开展有关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十九条 本单位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举办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六章 章程修改 第二十条 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修改章程: (一)章程规定事项与修改后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符的; (二)章程规定的内容发生变化的; (三)决策机构决定修改章程的; (四)其他原因需要修改章程的。 第二十一条 章程的修改,经举办单位审查同意后,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涉及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的,须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经2012年2月19日济宁市植物保护工作站表决通过。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由济宁市植物保护工作站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自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三、法人年度检验检查信息 济宁市植物保护工作站工作总结 2017年度,我单位在市农业局的领导下,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监测预警,及时发布病虫预报。 预警预报是适时防治病虫害,减少农药残留的关键。我站今年共发布小麦条锈病、赤霉病、粘虫、二点委夜蛾、东亚飞蝗、玉米锈病、水稻稻瘟病、两迁害虫、烟粉虱等21期预警预报及农药减量技术意见,通过市农业局网站、电子信箱、电视讲座、新闻及结合农业科教培训会等向社会广泛宣传。其中4月24日发布的《小麦条锈病发生流行警报》,提出我市小麦条锈病将中度流行、要求各县市区务必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强田间监测普查,实行带药侦查,发现一点,控制一片,该预报在小麦条锈病防控工作站起到很大作用;2017年5月21日,植保站发布了“夏玉米主要病虫发生趋势及绿色防治技术”,提出农业防治措施、物理防治措施及“三次科学用药”技术(减少苗期用药一次)。 2017年6月11日,发布了《韭蛆日晒高温覆膜法绿色防控新技术》,该方法见效快、防治成本低,绿色环保,对韭菜无任何农药残留等优点,在我市韭菜基地推广使用,为到2020年实现农药零增长目标提供技术支撑。 二、突出抓好重大病虫害的防控工作。 抓好了小麦条锈病、白粉病、粘虫、二点委夜蛾、东亚飞蝗等迁飞性、流行性重大病虫的防控,在第一时间内相继提出了小麦、大蒜、花生、韭蛆及玉米病虫草害绿色防控技术意见。为使防控工作落到实处,多次以文件形式或明传电报下发到各县市区,进行定时调度防控工作进度。其中济农生办发电〔2017〕1号“关于加强小麦穗期重大病虫害防控的通知”、济治蝗指办字〔2017〕1号“关于印发济宁市2017年东亚飞蝗防控预案的通知”、济农发电〔2017〕125号“关于做好粘虫、二点委夜蛾、东亚飞蝗等迁飞性暴发性害虫防控工作的通知”,2017年2月下发济农字〔2017〕33号文件“关于印发济宁市农药科学使用技术导则的通知”,济农字〔2017〕46号文件“关于印发济宁市2017年农药减量控害技术方案的通知”。5月21日印发了“济宁市2017年东亚飞蝗防控预案”,下发到八个有蝗县市区。从防治策略、发生形势、防控进度安排、技术措施、保障措施五个方面详细部署。8月7日济宁市农业重大病虫害指挥部转发了省指挥部《关于加强三代粘虫监测与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监测预警,强化组织领导,广泛宣传发动,加强技术指导和服务,积极动员各类新型经营主体和农民群众适时开展防控工作,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 会议推动防控工作开展:4月20-21日,全省重大病虫统防统治暨小麦穗期病虫害绿色防控现场会,在我市邹城召开。省农业厅褚瑞云副厅长、济宁市政府吴霁雯副市长、张发堂副秘书长、张洪雷局长、李长江副局长出席会议。褚厅长对切实抓好今年重大病虫统防统治和小麦穗期病虫绿色防控工作做了重要指示,有力促进我市重大病虫防控工作开展。 1、小麦条锈病防控 由于我市预警早、领导重视,行动快,全市打出了一套防控“组合拳”:一是领导第一时间决策。王艺华书记、傅明先市长、任庆虎副市长、张局长、李局长亲临一线查看小麦条锈病发生情况,5月6日市政府召开“全市小麦条锈病防控工作视频会议”,对小麦条锈病防控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安排;二是资金保障第一时间落实。5月7日济宁市在全省率先启动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突发事件一级应急响应,市政府紧急拨付1500万元专项资金,加上中央资金300万元,各县市区拨付并整合资金1215,共计3015万元,集中用于应急采购防控药剂,有力地保障防控工作快速推进;三是宣传引导第一时间展开。迅速掀起全市小麦病虫害防治高潮,通过电视新闻、技术讲座、明白纸、动员会、悬挂条幅等各种方式向社会宣传。四是督导调度第一时间跟进。市政府成立4个防控督导组,落实责任,赴县市区开展督导,确保防控工作有序开展。 防控效果显著: 截至5月16日,全市小麦穗期病虫害已经普防两遍,累计防治面积1022万亩次,防控工作得到了农业部、省农业厅专家的充分肯定,根据市县农业部门跟踪监测,经专家会商,我市小麦条锈病得到有效控制,没有对小麦生产造成危害,不影响小麦产量,大灾之年确保了夏粮丰产稳产,防治工作取得全面胜利。 2、搞好东亚飞蝗防控,确保“不起飞,不成灾” 年初下发“东亚飞蝗防控预案”和“防控通知”,要求各有蝗县市区密切关注东亚飞蝗发生动态。2017年9月11日接到省站关于潍坊东亚飞蝗迁移的紧急通知,植保部门反映迅速,向局领导汇报的同时,在前期普查的基础上,再次发动所有县市区拉网式普查,包括南四湖、黄河滩区、低洼水库、煤炭塌陷地等宜蝗区,不留死角。实行一天一调度,零报告制度,未发现东亚飞蝗,但有零星土蝗。 三、加强专业化防治队伍建设,搞好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相融合 据统计,2017年全市共有工商注册的植保专业防治队伍110个,从业人员2971人,持证上岗人员1452人。其中全国百强组织1个(邹城禾润植保专业合作社),省级优秀组织共9个,拥有各种植保机械8263万部,其中大中型植保机械1179部,多旋翼飞行器123架,全年专业化统防统治面积251.63万亩次,全程承包98.62万亩次。日防治能力21.52万亩。 在粮食绿色增产示范区、花生绿色示范区、农产品质量安全蔬菜绿色示范区等防控病虫,绿色防控面积346万亩次,其中应用杀虫灯、粘虫板、性诱剂、防虫网等物理防治面积206.2万亩次,生物防治面积139.76万亩次。整合粮食绿色增产项目资金,小麦条锈病防控资金,进行小麦“一喷三防”,8月上旬结合省玉米“一防双减”项目,梁山、兖州、汶上、嘉祥运用直升机统防统治作业面积109万亩。 四、加强植物检疫,防止外来有害生物入侵和传播。 根据农业部植物检疫条例和省《重大植物疫情阻截带建设方案》要求,建设了曲阜、邹城、泗水、汶上、任城5个县市区13个阻截点,有效控制了有害生物的传入;监督指导县市区植保检疫部门对种子、种苗产地检疫、调运检疫和种苗市场的检疫执法检查。 五、做好植保项目的督导与监管 一是玉米“一防双减”统防统治示范项目;二是农业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能力建设示范项目;三是花生“一控双增”示范项目;四是农作物病虫害智能化预警监测能力建设项目。对项目实施县市区进行不定期督导检查,严格按照省、市实施方案要求做好政府采购工作,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 六、取得的主要经济效益。 在搞好测报预警的基础上,狠抓了病虫害综合防治工作,据统计各种病虫害防治面积5263.7万亩次,共挽回粮食100.8万吨,棉花1.3万吨,油料2.86万吨,蔬菜78万吨,水果11.8万吨,挽回经济损失48.5亿元。同时对确保粮食安全和社会稳定发挥了较大作用,取得了显著的社会、经济和生态效益。 七、存在主要问题和整改措施。 存在问题:一是技术人员少;二是经费不足。整改措施:进一步提高全体人员的政治、技术水平,努力做好各项工作。同时希望政府有关部门给增加人员、经费。 济宁市植物保护工作站 2018年1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