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济宁市分校基本情况
发布日期:2018-03-12 16:09
作者:山东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济宁市分校(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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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山东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济宁市农业科技教育培训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面向农民、农业、农村,为两个文明建设服务,农业人员学历培训;农技人员继续教育;农民科技教育和实用技术培训。 住 所:济宁市任城区红星中路19号市政府院内 法定代表人:郭东坡 经费来源:全额拨款 开办资金:142万元 举办单位:济宁市农业局 人员编制:8 人 实有人员名单:郭东坡、吴玉川、李姣、李欣、倪兴平、杜伟、夏伟、崔伟 山东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济宁市分校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此章程。 第二条 本单位名称为山东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济宁市分校,其他名称为济宁市农业科技教育培训中心。 第三条 本单位地址是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红星中路19号市政府院内。 第四条 本单位是经济宁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设立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济宁市农业委员会管理,该主管部门即为本单位举办单位。 第五条 本单位的设立、变更、注销,依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申请登记或者备案。 第二章 宗旨和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单位的宗旨:面向农民、农业、农村,为两个文明建设服务。 第七条 本单位的业务范围: (一)农业人员学历培训。 (二)农技人员继续教育。 (三)农民科技教育和实用技术培训。 第八条 从业誓词:本事业单位法人在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内从事活动,不违背宗旨,不超越业务范围,严格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以及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履行权利义务,承担民事责任,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监督。 责任监督:投入国有资产的举办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负责本单位实现宗旨和业务范围的监督管理。 部门、行业和社会监督:本单位面向社会开展业务活动和经营活动,接受政府职能部门和执法部门的监督管理,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本单位决策机构是行政办公会。其主要职责是(行使下列事项的决定权): (一)制定、修改章程。 (二)决定重大业务活动计划。 (三)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四)审定年度收支预算及决算;。 (五)决定拟任法定代表人人选;。 (六)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条 本单位拟任法定代表人经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取得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资格,其主要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单位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行政办公会的决议。 (二)组织实施单位年度业务活动计划。 (三)拟订内部管理制度。 (四)代表本单位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第十一条 根据济编【80】第19号《关于“关于加强农业广播学校建设的报告”的批复》文件规定,本单位设置办公室、高教科、教务科、会计室等6个内设机构。 第四章 资产管理和使用 第十二条 本单位经费来源为财政全额拨款。 第十三条 本单位按照鲁价费发【2003】85号和鲁价涉发【1996】292号文件规定收取学杂费,各项收费按照有关规定全部上缴,实行收支两条线。 第十四条 本单位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及时向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申报、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认真做好本单位资产的日常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将资产管理的责任落实到相关科室和个人。 第十五条 本单位对所有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要定期清查,做到家底清楚、账账相符、账实相符,防止资产流失。 第十六条 优化资产配置,做到物尽其用,发挥本单位资产的最大使用效益。 第十七条 资产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用于本单位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盈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本单位接受税务、会计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税务监督和会计监督。 第十八条 本单位接受的捐赠、资助,必须按照捐赠人、资助人的约定使用,并接受有关部门监督。使用捐款、资助的情况,应向登记管理机关报告并以适当方式向捐赠者、资助者公布。 第十九条 本单位法定代表人离任之前,须进行财务审计。 第五章 终止程序和终止后资产的处理办法 第二十条 本单位《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依法被吊销或因宗旨业务已经消失、事业性质改变等原因,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分立、合并、撤销的,应报举办单位审查同意后,到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第二十一条本单位在申请注销登记前,应当在举办单位和其他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完成清算工作,形成清算报告。清算期间,单位不得开展有关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二十二条 本单位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举办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六章 章程修改 第二十三条 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修改章程: (一)章程规定事项与修改后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符的; (二)章程规定的内容发生变化的; (三)决策机构决定修改章程的; (四)其他原因需要修改章程的。 第二十四条 章程的修改,经举办单位审查同意后,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涉及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的,须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经2008年1月25日行政办公会表决通过。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由行政办公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自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2017年度工作总结 一、做好电视栏目《农事早知道》。栏目2017年播出52期,其中播出农业动态135条,乡村之星5期次,农广课堂52期次,农业气象34期次。在栏目制作中,我们依照农时季节,合理安排节目选题、解决生产生活中的技术难题,及时反映三农的最新动态,宣传农民身边的种养能手和农业领域先进人物,定时发布气象信息和生产提示。栏目的开播受到农民朋友的热烈欢迎,每天都收到大量电话、网络、微信等各种形式的信息反馈,为我们提出了很多的意见和改进建议,群众参与互动的积极性很高。栏目播出内容丰富,对农业生产和经营活动的指导效果明显,特别是在时效性方面的优势尤为突出。收视率不断上升。 二、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 (一)承担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2017年,济宁市农广校系统承担了2300人的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培育任务。项目实施中主要做法是: 1、强化领导,细化操作,规范实施。建立培育工作领导小组,项目实施单位成立培训工作小组。建立健全培训工作制度,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培训操作流程,确保培训规范、扎实开展。 2、顺应趋势,深入调研,按需培训。坚持从源头上做文章,把好第一道关口。按照“围绕产业培育新型主体,围绕新型主体培育职业农民”的思路,确定种粮和蔬菜大户、家庭农场主等新型经营主体为培育目标选择对象。 3、精心做好生产技能培训。坚持“按需施教,实际、实用、实效和前沿”的原则, 确定培训具体内容。每一次田间课堂培训,都反复多次到基地园区进行摸底调研。每一阶段每一天的课程设置,都采用田间课堂与集中授课穿插交替、动静结合的“轻松培训”设计模式。主推田间课堂,不同阶段、不同产业的田间课堂培训,方法灵活多变。“接地气”的培训方式,学员印象更深,参训积极性高。 4、实施好经营管理培训。在省农广校济宁培训基地,省、市、县三级农广校统筹协同,完成了7天异地集中、准军事化、封闭式的经营管理知识培训。培训全过程实行统一培训计划、统一培训模式、统一培训内容、统一培训资料、统一师资调配、统一服务管理、统一考试考核、统一证书发放“八统一”管理的培训模式。经营管理培训,强化锻炼了学员的责任意识和团队合作精神,参训农民进一步更新了观念,开阔了眼界,拓宽了人脉、提升了能力,激发了从事农业的热情。 (二)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创业培训和青年农场主培训。2017年省农广校安排济宁农广校承担100人农民创业培训任务,安排在邹城市、鱼台县两个个县实施,每县50人。在省校的统一安排和具体指导下,由市农广校和县校共同组织实施。市农广校研究制定了实施方案,落实了任务目标,制定了培训计划。面向社会招生,严格遴选学员。创新培训模式。培训班探索新的管理形式,采用准军事化管理模式,采用互动式、参与式、讨论式教学模式。认真做好创业指导和跟踪服务。积极协助省校完成青年农场主培训任务。 (三)认真做好扶贫科技培训。2017年,济宁市有7个县承担山东省扶贫科技培训项目,认真学习领会省农业厅、省扶贫办有关文件精神,坚持符合产业发展需要、满足农民实际需求、科学区分培训对象、不断提高培训质量的原则,以提高农民科技素质、增强脱贫致富能力为导向,整合资源,提高培训的针对性、规范性和有效性,采取有力的措施加以推动落实,圆满完成了400名学员扶贫科技培训任务。 三、积极开展冬春农业科技大培训。市、县农广校系统积极响应中央校、省校号召,组织市、县农广校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教师,走进教学班、深入农村生产第一线,围绕农业、农村工作和农民致富技术,开展了送科技下乡赶大集、进村入户一系列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科技下乡服务及现场培训活动,帮助农民解决农业生产中的具体困难和问题。全年举办各种实用技术培训332场次,培训农民31万人次,组织进村入户9418人次,新建科技书屋78个,发放各种技术材料近百万份,图书39356册,光盘14750张。 四、做好秸秆禁烧工作。根据局党委安排,我单位代表市农业局对金乡县禁烧工作进行督导。督导工作中,指导金乡县调整完善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秸秆禁烧目标管理责任制。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实行了严格的网格化管理责任制,强化落实网格责任人员秸秆收获、利用、清运职责,建立巡防制度,县里成立督导工作组于禁烧期间日夜对镇、街工作开展情况及各项措施落实情况等进行督查,发现问题,立即督促解决。各镇街组织成立巡察队、应急小分队和看护队,确保收割一处、“离还田”一处。督促各项措施落实,确保秸秆禁烧目标的完成。 五、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把思想教育作为首要任务,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依托“三会一课”等基本制度,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认真开展学习讨论,上好专题党课,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健全落实各项制度,建设过硬支部;结合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原原本本、原汁原味学习党的十九大报告和党章,紧密联系实际交流思想体会,准确领会把握党的十九大精神的思想精髓、核心要义,更加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强化责任担当,激发干事创业热情,营造“建过硬支部、做合格党员、当干事先锋”的浓厚氛围,切实把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激发出的热情,投入到农民培训教育工作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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