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宠声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经营无生产许可证的宠物添加剂预混合饲料案(济农(饲料)罚〔2024〕3号)

发布日期:2024-08-16 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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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济农(饲料)罚〔2024〕3号

违法类型:违反《宠物饲料管理办法》

处罚依据:

《宠物饲料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宠物饲料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进行处罚:(二)经营无产品标签、无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的宠物饲料的;经营无生产许可证的宠物配合饲料、宠物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饲料、饲料添加剂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经营的产品,违法经营的产品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经营,并通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经营无产品标签、无生产许可证、无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的饲料、饲料添加剂的;”。

处罚类别: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

处罚时间:2024年8月14日

违法事实:2024年7月16日,济宁市农业农村局接群众投诉举报:山东宠声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在抖音商城开设的“洛帕宠物食品”商铺销售宠物饲料产品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经调查,当事人经营的宠物营养补充剂深海鱼油依据产品名称、组成成分、使用方法及功能声称判定属于宠物添加剂预混合饲料。涉案产品标称生产企业饲料生产许可证产品类别为宠物配合饲料,无宠物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许可资质。当事人行为违反了《宠物饲料管理办法》第十条第四款“禁止经营无生产许可证的宠物配合饲料、宠物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禁止经营未取得进口登记证的进口宠物配合饲料、宠物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之规定。

处罚内容:1.没收违法所得7042.4元;2.没收宠物营养补充剂深海鱼油61瓶;3.罚款8709.36元。罚没款共计15751.76元。

处罚程序类型:普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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