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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农业农村局关于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专项督察反馈意见(序号6)整改销号公示

发布日期:2025-04-18 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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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专项督察反馈意见(序号6)整改销号公示

按照市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宁市贯彻落实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专项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济环委办[2023]26号)要求,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专项督察反馈意见(序号6)已整改完成,现将整改完成情况进行公示。

一、整改任务

泗水桃花水母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以下简称桃花水母保护区)自建立以来,泗水县县级财政没有投入,农业农村局、原水利局等部门职责履行缺位,管护严重失衡,生态保护措施未落实,未能对桃花水母的生存环境进行有效的保护和修复,保护区功能退化严重。

二、整改目标

加强桃花水母保护区管护,对桃花水母生存环境进行有效的保护和修复。

三、整改措施

1.泗水县成立整改专班,出台管理制度和管理方案,加强对桃花水母保护区的监管巡查,全力推进整改工作。加强资金统筹,保障保护区管理相关费用及时到位。

2.积极对上协调,开展桃花水母保护区范围调整工作,保护区范围调整技术报告及编制方案招标工作已完成县级财政评审,调整工作力争2024年年底完成。

3.5月5日、 5月29日两次邀请鲁东大学、山东省渔业发展和资源养护中心、山东省淡水渔业研究院专家现场调研,提出了桃花水母生存环境保护和修复的指导意见。已对青界水库水域资源进行了修复并在核心区发现桃花水母。 

四、整改完成情况

1、带领泗水县多次赴省农业农村厅和农业农村部渔政保障中心汇报工作。邀请鲁东大学、山东省渔业发展和资源养护中心、山东省淡水渔业研究院等科研机构对桃花水母保护区生态环境管护和修复进行指导。

2、督促泗水县制定方案,成立专项领导小组。市农业农村局督促泗水县人民政府制定出台了《泗水桃花水母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方案》,并成立了由农业、水利等多部门组成的领导小组。

3、督促泗水县设立专项管护资金。落实88万元用于开展优化调整材料编制及水生生物资源与水域生态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服务项目。

4、保护和修复效果明显。2023年5月29日,在桃花水母保护区核心区出现大量桃花水母,且持续时间较长。2024年5月21日,在桃花水母保护区核心区再次发现桃花水母。

5、农业农村部渔政保障中心组织专家对《泗水桃花水母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调整申报材料》进行论证,专家组认为保护区调整依据充分、程序规范、方法科学,结论可信。

公示时间:2025年4月18日-24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市农业农村局反映。联系电话:2348810。

济宁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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