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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济宁市农业农村局党组
关于十四届市委第七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6-04-28 1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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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5年3月31日至7月14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市农业农村局党组进行了常规巡察。8月28日,市委巡察组向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对市委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完全接受、照单全收,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坚决抓好整改落实,全力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一)统一思想认识,扛牢整改责任。市委第五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市农业农村局召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市委书记温金荣同志在市委书记专题会议上的讲话精神,深入分析《市委第五巡察组关于巡察市农业农村局党组的反馈意见》,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牢固树立“整改不力是失职、不抓整改是渎职”的理念,坚决扛牢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按照市委第五巡察组反馈意见要求,以最严格的标准、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措施,认真抓好整改落实。

(二)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整改合力。第一时间成立由局党组书记为组长,局其他班子成员及有关县级干部为副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承担日常督查、调度等工作。局党组书记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亲自督办、亲自落实,跟踪掌握整改进度,倒逼整改工作落实。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按照职责分工主动认领问题,抓好问题整改,承办科室(单位)具体组织实施,各有关科室及局属单位积极配合承办科室(单位)做好整改工作,形成全面抓整改的强大合力。

(三)认真督查调度,确保整改实效。对各项整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调度督导、情况汇总,定期上报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建立“台账式管理”和“销号制落实”制度,对所有整改问题和事项,建立工作台账,实行项目管理,强化跟踪督办,完成一项销号一项,确保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和意见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对不按要求整改、整改不到位或未能及时完成整改任务的及时督办督改,推动整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四)坚持举一反三,强化成果运用。局党组在抓好集中整改的同时,对照巡察组反馈的问题,深挖思想根源和问题实质,找准解决问题的办法,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抓好相关制度建设,构建堵塞漏洞、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用机制制度巩固扩大整改成果,做到解决一类问题、堵塞一批漏洞、完善一套制度。巡察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局党组以问题整改推进整体工作提升,全面从严治党进一步强化,制度的笼子进一步扎紧,干部作风进一步转变,干事创业的新气象进一步巩固。

二、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省委、市委工作安排不到位方面问题

1.关于推动政治建设存在欠缺,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不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1)深化“第一议题”学习。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中国农民丰收节等的重要指示精神,班子成员领学并交流研讨,谋细抓实“三农”各项重点任务;(2)抓实中心组学习。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召开“三农”专题学习,班子成员进行交流发言,统筹推进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等重点工作;(3)谋实年度工作。召开市委农村工作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三农”工作任务。联合市委督查室,对市委农村工作会议确定事项,逐条逐项细化部门责任分工。召开局党组会议,传达市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措施。印发《关于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实施意见》。

2.关于贯彻上级会议精神行动迟缓问题的整改情况:(1)及时传达学习上级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常委会会议、市人民政府党组(扩大)会议等会议精神,统筹抓好农业经济、三秋生产、乡村振兴片区建设等重点工作;(2)定期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召开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专题学习;(3)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制度,制定包含学习主题、内容要点的支部活动台账,推动支部组织生活规范有序。

3.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1)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召开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专题培训会、情况通报会,坚持问题导向,切实将意识形态工作融入“三农”工作全过程、各方面;(2)专题研究部署。党组会专题通报市委第六轮、第七轮巡察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听取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制定工作措施;(3)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述职报告。严格把关全面从严治党述职报告,确保所有班子成员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纳入报告内容。

4.关于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有短板,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1)压实粮食安全责任。印发《关于全力做好2025年粮油生产工作的通知》,将各项粮食生产任务分解到各县市区,确保粮食面积、总产保持稳定。2025年克服严重秋汛影响,粮食单产、总产均居全省第4,连续两年保持在百亿斤以上;(2)强化畜牧生产产能调控。2025年,全市能繁母猪存栏头数、生猪规模场数,分别完成省定任务113.9%、109.9%,全省第3位;(3)全力提升粮食单产。印发《2025年全市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方案》,持续挖掘单产潜力。巡察整改以来,高标准建成5个市级万亩引领方、25个县级千亩引领方。积极争取重点项目带动粮食单产,争取并实施粮油绿色高产高效项目3个,争取大豆玉米单产提升工程项目3个,促进作物单产水平持续提升;(4)严格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下发《关于转发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切实做好2026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确保补贴发放公开、公平、公正,充分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会同市发展改革委等9部门制定印发《推进鲁西黄牛产业高质量发展九条措施》,通过政策组合拳激发产业活力,推进肉牛产业健康平稳高质量发展。2025年,全市肉牛存栏头数、出栏头数,同比分别增长4.8%、3.3%。充分发挥“鲁担惠农”作用,累计支持七千余家养殖场户扩大生产经营,解决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

5.关于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1)全面排查整改。以开展高标准农田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对全市2019年以来已建项目开展“拉网式”排查,采取县乡自查、市级抽查、委托第三方“专业抽检”的方式逐级检验排查,确保各项工作、各个环节“不留死角、不存盲区”。(2)保证工程质量。出台《关于规范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强化质量监管的指导意见》,指导县市区严把建设“质量关”,全面落实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保证工程质量;(3)修正完善规划。遵循“突出重点、集中连片、分期建设”原则,指导曲阜市优先将“两区”内位于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符合《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规定立项的区域纳入《曲阜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

6.关于高标准农田管护责任未压实问题的整改情况:(1)深入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质量专项整治。按照“督查+核查+抽查”的方式推动专项整治。督查方面,成立联合督导组,对重点县市区工程质量、资金支付问题进行专项督查。核查方面,由市农业农村局、国网济宁供电公司组织开展“双线核查”。抽查方面,组建专班,按照“专班人员+三方人员”方式组建队伍,深入田间地头,对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进行抽查;(2)举一反三开展自查。县级以自查为主,开展全覆盖检查,逐个项目,逐个工程,逐个设施,进行全方位“体检”,对自查发现问题均已完成整改。

7.关于我市高水平的农业科技创新平台少,农业科技创新力量相对薄弱问题的整改情况:(1)强化科研平台建设。新增省级以上农业科技创新平台2个,获批省农业重大技术协同推广计划“小麦-玉米‘双吨粮’生产技术集成及示范推广”“鲁南地区甘薯病毒病综合防控关键技术集成与推广应用”等重点项目。与山东农业大学深化合作,助力区域农业发展;(2)注重科研能力提升。注重青年人才培养,选派青年人才到高校、科研院所从事合作交流、学习研讨。依托“青年基金项目”“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等项目培育青年人才科研能力。育成一批高产、优质、抗逆、广适农作物新品种;(3)提高硬件平台支撑。进一步提升了省级粮油种质资源库建设水平,组建高科农业分子育种重点实验室等平台,不断强化种质资源、科研设施与信息化支撑能力。

8.关于新技术推广覆盖面不够广问题的整改情况:(1)聚焦资源整合,分解任务抓落实。依托玉米大豆单产提升工程县、重点作物单产提升整建制推进县、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等项目争取资金,结合各县市区生产实际,将资金任务逐级分解落实到各县市区;(2)强化示范引领,扩面提质促推广。结合“万人下乡稳粮保供”农技服务大行动,加强水肥一体化田间技术指导,在各县市区建立示范区;不定期组织田间课堂、现场观摩,培训一千余人次;结合各类项目在主要粮食作物上新发展水肥一体化累计已达到60余万亩。

9.关于对先进农机装备推广应用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1)充分发挥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导向作用。引导农户购置配备北斗系统的拖拉机、收获机械、植保无人机等机具,先进农机保有量较上年增长32.55%;(2)严格落实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扶持先进农机推广。引导农户报废耗能高、污染重、安全性能低的老旧农机3000余台;(3)深入实施省提产增效促发展“十百千万”农机推广大行动。举办推广活动,现场演示和推广使用高性能农机具和智能终端,深化北斗系统在农业生产中的推广应用;(4)做好区域农机社会化服务中心培育,发挥其先进农机推广示范带动作用。加强宣传引导,积极动员有能力的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参与区域农机服务中心建设。规范区域农机社会化服务中心培育,全市共有市级区域中心42家,省级18家。

10.关于科研成果转化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问题的整改情况:(1)完善成果转化工作体系。加强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体系建设,成立市农科院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工作专班,统筹负责市农科院科技成果转化推广、保护利用、科技宣传等工作;(2)提高成果转化率。全面梳理市农科院知识产权情况清单,针对品种优势和市场需求,强化科研成果转化,科研成果转化率稳步提升;(3)开展科技成果发布推介活动,向各课题组下达产业服务目标和指标,加强团队建设、提升服务能力,不断扩大市农科院和成果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提高科研成果转化率和成果转让价值。

11.关于种业振兴推动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1)强化科企联合创新。全市有8家大豆种企在黑龙江、湖北、海南等省设立研发飞地,通过国家(省)审定具有知识产权的新品种20个;崖州湾国家实验室在嘉祥县大豆试验基地顺利完成2万余份种质资源鉴定工作。山东登海润农种业公司(鱼台)与省农科院湿地研究所开展科研创新联合攻关,培育出了香稻新品种;(2)加强重点项目督导。督促有关县市区积极做好制种大县项目实施及资金支付;(3)稳定良种繁育能力。依托3个国家制种大县优势,全市域内大豆已完成制种面积35万余亩、小麦已落实制种面积34万余亩。9个县入选省级区域性良种繁育基地,数量全省第一。

12.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树得不牢问题的整改情况:(1)高度重视,强化质量安全意识。召开党组会议,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重要论述,特别是在2013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产出来管出来”重要指示;(2)组建专班,压实责任统筹推动。成立由局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市农业农村局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专班,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落实落细;(3)加强监管,建立台账推动落实。加大监测力度,定期调度各县市区农产品抽检情况,下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情况通报。对监督抽查发现的抽检不合格样品全部列入工作台账,督促县市区及时立案查处。

13.关于乡村产业发展有弱项,乡村特色产业规模小,农业精品品牌培育力度弱,缺乏在全国具有竞争力的知名品牌问题的整改情况:(1)做好乡村特色产业与千亿级食品产业融合发展。结合全市县域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基础,创新性提出“一县一主业”工作思路,着力构建特色化、差异化食品产业发展格局。全市规上食品加工企业数量较2025年初净增51家,2026年1-2月份,规上食品加工企业实现营收同比增长10.4%;(2)扎实推进千亿级农业特色产业集群发展培育。召开全市乡村富民产业暨食品产业现场推进会,现场为大蒜出口及加工企业授信,进一步提振金乡大蒜产业发展信心。金乡县入选国家级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建设范围,获批中央奖补资金;(3)持续强化农业龙头企业培育。牵头组织召开“运河儒商会客厅”政企沟通交流会,现场收集企业诉求、推动解决。指导各县市区积极开展产销合作、金融对接等融链固链活动。新评选认定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50家;(4)注重联农带农富农。组织召开全市乡村富民产业发展暨食品产业链现场推进会,从壮大农业龙头企业、做强农产品加工业、做强农文旅产业融合等方面,安排部署相关工作,进一步强化富民导向、创新富民举措。持续引导企业与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合作社等建立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探索“按揭农业”发展模式;(5)持续推进乡村产业发展。指导各县市区结合乡村产业和一县一主业,制定招商图谱,开展精准招商,为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积势蓄能。坚持金融赋能,联合省农担济宁分公司、市邮储银行印发《金融支持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6)加大农产品品牌宣传。开设“济宁礼飨”官方视频号,联合市广播电视台制作《济宁礼飨记》宣传视频,并通过济宁新闻网、更济宁客户端等新媒体矩阵发布宣传;召开“塑强农产品品牌新动能谱写乡村振兴齐鲁样板济宁篇章”新闻发布会,提高济宁农产品品牌的知名度和影响力。积极组织品牌农产品企业参加中国农民丰收节全国主场活动、第二十二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等农产品展销推介活动,助推我市品牌农产品“走出去”。

14.关于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发展水平不高问题的整改情况:(1)强化部门联动,加大培育推介。主动对接文旅部门,策划、打造精品休闲农业点,培育休闲旅游精品线路。牛楼小镇田园综合体休闲观光游入选“乡村齐鲁”休闲农业精品路线推介,微山湖北部沿湖风光三日游入选“乡游齐鲁”休闲农业精品路线推介,汶上县“秋采摘共享丰收喜悦”白石镇主题路线入选国家美丽乡村休闲旅游行秋季精品景点线路推介;(2)加大对上争取,争创荣誉典型。持续加大休闲农业发展力度,推动农文旅深度融合,积极争创各类休闲农业荣誉称号,全市共创建1个全国休闲农业重点县、6个中国美丽休闲乡村;泗水县案例成功入选省级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典型案例名单;(3)全力提升休闲农业经营水平。2025年,全市休闲农业经营主体达到1200余家,年接待游客人次同比增长约4.3%。

15.关于农产品加工业不优不强问题的整改情况:(1)抓企业培育。积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与工信部门保持密切沟通配合,推动农产品加工业发展。2026年1—2月,全市规上农产品加工企业数量较上年度净增51家,实现营收同比增幅4.52%;(2)抓招商引资。坚持项目为王,市县合力扎实开展精准招商,为农产品加工业高质量发展积势蓄能;(3)抓龙头带动。建立健全联系包保机制,靠前服务、助企纾困。扎实推进企业新上和技改项目建设,加强要素保障,组织开展融链固链活动,常态化组织政金企对接,引导金融机构结合农业企业发展特点,不断创新金融信贷产品,为企业争取更高的信贷额度和更低的贷款利率。

16.关于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滞后问题的整改情况:(1)规范项目管理。积极争取社会化服务项目资金,分配到县市区。下发《关于做好对农业社会化服务全过程监督检查与管理的通知》《关于做好2025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和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全过程监管机制,实现对服务实施前、中、后的有效监督和科学评价;(2)开展品牌创建。指导全市“济时雨”服务主体在“三秋生产”特别是应急保障服务能力上,发挥品牌优势作用,做好服务保障。全市各类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9000余家,服务带动110余万户;(3)健全综合服务体系。指导泗水县、邹城市、金乡县开展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建设试点,金乡县获批省级“数智化赋能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提质增效”试点。开展农事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需求摸底和基础信息调度,全面摸清各类农事服务中心建设运营情况并形成基本情况台账。

17.关于乡村治理成效不明显,推动全域乡村振兴成色不够亮,助力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有弱项,“百区千村”建设存在短板问题的整改情况:(1)推进项目建设。盯紧靠牢2025年在建市级片区,圆满完成全年建设任务。持续对全市已建成的所有省市级乡村振兴片区开展“回头看”,排查的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印发《济宁市乡村振兴“百区千村”五年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因地制宜、分类有序,持续稳步推进片区建设工作;(2)加强部门协作,整合片区资源。积极整合部门单位优势资源,集成政策、资金、项目等要素向片区集聚。按照《济宁市国有企业助力乡村振兴实施办法》和工作机制要求,持续推进市属及以上国有企业与片区结对共建。联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全市乡村振兴重点项目给予用地指标支持,保障了重点项目建设;(3)推进工作落实。调整完善指挥部组织架构,进一步加强乡村振兴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推进机制。相继召开了全市乡村振兴指挥部工作会议、全市片区建设工作推进会议等重要会议,对全市乡村振兴和片区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18.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1)开展整治提升专项行动。围绕“三清一改二提升”,分主题、分阶段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专项行动。持续组织开展问题排查与整治,建立整改台账,实行问题销号跟踪管理。印发《关于开展“迎新春·靓家园”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专项行动的通知》《济宁市常态化开展村庄清洁行动方案》,持续整治提升农村人居环境;(2)强化督导检查、跟踪回访。市人民政府督查室、市委督查室分别联合市乡村振兴指挥部办公室组成督查组,随机对全市部分镇街、村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逐一暗访核查、跟踪回访,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各县市区,督促限期整改,持续巩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效;(3)积极探索有效途径。持续推广“信用+人居环境”“微换装”“全域物业”等治理模式,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县市区积极探索农民参与和自主管理村庄环境的有效途径,完善提升农村环境管护长效机制,进一步推动全市农村人居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19.关于化解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乏力问题的整改情况:(1)强化宣贯。组织开展市级农经职业技能竞赛,将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作为竞赛内容,进行宣传推广;(2)提前谋划。认真梳理调度济宁市二轮土地到期延包试点工作思路计划、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指导县市区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和矛盾纠纷,合理调节利益关系;(3)化解纠纷。对土地流转价格、方式、服务保障及存在问题进行分析研判,强化指导,及时转办省市投诉件,推动县市区纠纷案件得到妥善解决;2025年市级受理土地承包纠纷案件数量较2024年下降10%,整体态势实现稳中向好;(4)提升规范化建设。印发《关于规范全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的通知》,指导县市区不断提升农村产权交易规范建设水平。我市2篇典型案例成功入选《山东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规范化试点案例经验汇编》,数量并列全省第一。

20.关于聚焦农民增收致富缺少硬招实招,引导农民增收致富的办法少问题的整改情况:(1)遴选教学点,开展现场教学。从各县市区遴选46个培训实践教学点和57个农民培训田间学校作为现场教学点。开展市级高素质农民培训,2025年培训高素质农民200余人,在完成课堂培训的同时,分别到20多个实践教学点和农民田间学校进行了现场教学和实践教学,提升了培训效果;(2)聘请农村实用人才开展授课。聘请省级农民大师、省级乡村工匠等作为高素质农民培训师资,发挥他们土专家和田秀才的技术优势,将复杂的农业技术转化为通俗易懂的“百姓话”,提升学员种植技术和经营管理能力;(3)注册抖音号进行宣传报道。充分利用自媒体进行有关高素质农民培训工作的宣传,对全市高素质农民培训情况和开展的相关活动进行宣传报道。

21.关于帮扶机制落实不彻底问题的整改情况:(1)开展自主申请帮扶培训。召开全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推进会议,安排监测帮扶等重点工作,培训“一键报贫”系统使用,方便农户自主申请帮扶;(2)加强“两类人群”重点摸排指导调度。每月调度进展情况,督促县市区落实针对性帮扶措施,做到应帮尽帮、应消尽消;(3)加强部门联动。完善农户自主申报、大数据预警、日常预警排查等方式,精准识别返贫致贫风险。与医保、残联、民政等部门数据共享,对高额医疗费用负担患者、重度残疾人、新增低保人口等重点群体预警信息进行核实研判,及时将有致贫返贫风险的农户识别为监测对象。

(二)关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不力方面问题

22.关于“一把手”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有欠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1)压实工作责任。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全面从严治党“三张清单”》,分解任务,明确责任;(2)专题研究部署。及时调整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党组会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3)召开述职会议。召开领导干部管党治党述职会议,听取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和党建工作情况汇报,层层压实领导干部管党治党责任;(4)开展集中整治。紧盯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深入部署推动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各项工作均取得阶段性成效;(5)加强报告审核。认真撰写全面从严治党述责述廉报告,加强材料审核。

23.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抓得不深不实,局党组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不到位,日常监督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1)开展清廉机关建设。制定清廉机关建设工作要点,加强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组织党员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以案为鉴、以案明纪,进一步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加强日常监督,开展谈心谈话、廉政谈话。健全监督管理机制,及时更新完善干部职工政治监督“活页”和廉政档案;(2)高度重视清廉村居建设。将“清廉村居”工作纳入局党组工作总结及计划。党组会专题听取清廉村居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清廉村居工作。召开农业农村系统视频会议,对清廉村居工作进行调度和安排部署。在全市推广使用省“三资”监管平台,进一步提升农村集体“三资”信息化监管能力;(3)完成经济责任专项审计。严格组织全市村(社区)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专项审计,已全部完成。

24.关于财务会计监督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1)严格执行支付报销程序。对照财务规章制度要求规范签批手续和凭证附件,强化支出报账审核把关,做到支出合规;(2)加强财务培训学习。周期性组织局及下属单位开展财务业务培训,学习财务管理知识,切实增强思想意识,提升业务能力;(3)完成问题整改。根据实际情况,在确保支付合理性的前提下,补充报账材料、完善报账程序,确保原始凭证的完整性。

25.关于挤占项目支出问题的整改情况:(1)加强对专项资金的支出审批。修订《财务管理制度》,明确全流程管理要求,从源头上杜绝资金使用的随意性;(2)加强财务制度学习。组织财务人员认真学习财经法规、财务制度及专项资金财务管理要求,提升财务人员业务素质及思想认识;(3)组织财务自查。组织财务人员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开展全覆盖检查,没有发现类似问题;(4)完成问题整改。从日常公用经费中调出这笔资金转入财政代管资金账户,用于原项目经费,做到专款专用。

26.关于项目建设监督管理不严,局党组未严控支出审核问题的整改情况:(1)严格执行支付报销程序。按照合同约定时限提交支付申请,完成项目验收,经局党组会研究后,再进行支付;(2)强化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管理。对本年度预算项目绩效情况开展监控,以年度预算绩效目标为核心,监控预算执行、成本支出、资金合规性,动态纠偏,确保投入与绩效匹配。

(三)关于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发挥不充分方面问题

27.关于局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议事决策程序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1)完善议事决策制度。重新修订《局党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完善《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明确局党组会和局办公会职责界限和研究内容;(2)规范议事决策程序。整改以来,严格按照《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组织召开局长办公会,按规定做好材料存档。

28.关于落实“三重一大”制度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1)认真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严格执行局《“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及局党组会议事规则,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和规范决策,发挥集体领导的作用;(2)加强决策监督。邀请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出席党组会议,主动接受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指导;(3)规范“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召开局党组会议,研究局领导分工、大额资金使用、项目资金分配等“三重一大”重要事项。

29.关于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有欠缺,基层党支部学习活动不认真问题的整改情况:(1)开展全面体检。对局属单位开展基层党支部全面体检,现场反馈存在问题,均已完成整改;(2)提升党务干部业务能力。召开党建专题会议,针对基层党支部书记培训“三会一课”流程规范等基础业务;(3)加强基层党组织管理。指导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抓好学习活动,优化学习制度,通过差异化制定学习清单等方式,扭转党建活动同质化问题。

30.关于“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1)压实工作责任。制定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将党建工作任务细化到岗、责任落实到人。局党组带头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扎实推进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2)开展“全面体检”。开展基层党支部“全面体检”,对局属基层党组织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覆盖督导,查摆支部党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建立问题台账,督促限期整改;(3)制定活动台账。制定包含学习主题、内容要点的支部活动台账,明确“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活动的具体要求,确保支部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31.关于党员发展程序不严谨问题的整改情况:(1)加强全面审核。结合党支部“全面体检”对机关及局属单位近年来新发展党员档案材料进行全面细致审核,重点核查档案资料的完整性、规范性和真实性;(2)加强业务培训。组织各基层党支部书记、局属单位分管领导及党务工作者召开机关党委能力专题会议,针对基层党务人员培训发展党员流程规范等基础业务。

(四)关于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巡察情况方面问题

32.关于推进村级集体“三资”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不深入,“三资”底数不清问题的整改情况:(1)持续抓好清产核资。下发《关于做好2025年度全市农村政策与改革统计年报和农村集体“三资”精准核查工作的通知》,对“三资”核查提出具体要求,指导县市区采取数据比对、逻辑校验、逐级倒查等方式,进行清查核实;(2)加强数字化监管。积极在全市推广省级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监管方式更加丰富;(3)定期调度总结。每月组织调度,完善《深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整改台账》,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和案例。

33.关于“三资”监管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1)健全台账。联合市委组织部制定印发《进一步深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建立完善全市信访、整改和线索移交三本台账,排查出的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2)组织审计。转发《关于做好村(社区)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专项审计工作的通知》,组织开展全市村(社区)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专项审计;(3)攻坚重点。聚焦财务管理、资产资源管理、经济合同管理等开展攻坚整治,盘活利用集体资产资源;(4)及时总结。总结推广各县(市、区)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印发全市农村集体“三资”整治典型案例,引导各地因地制宜学习借鉴。

34.关于“三资”利用率低问题的整改情况:(1)摸清家底。下发《关于做好2025年度全市农村政策与改革统计年报和农村集体“三资”精准核查工作的通知》,组织清产核资进一步摸清底数,持续盘活、推动,存量问题得到明显改善;(2)强化指导。指导县市区加大盘活利用及资源发包力度,推动增加集体收入;(3)探索新路径。指导各县市区以农村集体“三资”专项整治为抓手,探索村企联建、共富工坊、农村电商等新路径、新业态,培育特色产业。

35.关于项目资金使用质效不高问题的整改情况:(1)加大督导调度力度。督促指导县市区将财政资金用于项目建设,持续跟踪项目支出进度,定期调度项目建设进度及成效,项目建设有序推进;(2)提高资金使用成效。下发《关于进一步提供设施渔业全链条监管的通知》《关于转发〈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渔业项目申报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等,对项目管理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规范及督促。

(五)关于反馈问题未实现“销号清零”方面问题

36.关于整改反馈问题边改边犯,上轮巡察中指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问题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1)加强技术推广和培训。举办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培训班,内容涵盖粪污处理设施建设技术及养殖安全生产,发放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指南和安全生产指导手册及安全标识7900余份;(2)常态化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和污染防治排查。下发《关于开展秋季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和污染防治排查整治活动的通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秋季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和污染防治排查整治活动。指导养殖场户规范配建粪污处理设施,合理利用畜禽粪污。《关于开展运河沿线畜禽污染治理督导核查工作的通知》,联合生态环境局在运河沿线区域开展畜禽污染治理督导核查工作,排查养殖场户140余个,发现的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局党组将对照巡察反馈问题,在“持续抓”上下功夫、在“建机制”上做文章、在“促提升”上见成效,全面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不断放大巡察整改效应,推进全市农业农村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强化理论武装。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健全完善“第一议题”制度,更加深入地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做到学深悟透、融会贯通、真信笃行,在学习对标过程中找思路、找办法、找智慧,不断提高运用科学理论指导农业农村工作的能力。

(二)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始终坚持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坚决扛牢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坚持以责任制为抓手,层层传递压力责任,促进任务落实。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坚决遏制“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紧盯“关键少数”和重点岗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三)持之以恒抓好整改落实。切实把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坚持目标任务不变、标准要求不降、工作力度不减,确保每项整改工作落地落实。对已整改到位事项,适时开展“回头看”,巩固已有成效,防止出现反弹;对还未彻底整改到位的问题,紧盯不放、加快进度,以钉钉子精神推动整改到位;对整改难度大、需要长期整改的问题,进一步强化措施、夯实责任、久久为功,确保不留死角、全部整改到位。

(四)以发展成效检验整改成果。把这次巡察整改工作作为推进全市农业农村工作的重要契机和动力,自觉把巡察整改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结合起来,与党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与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引领区结合起来,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形成工作合力,真正把巡察整改转化为健全制度、建强队伍、推动工作的有力抓手,努力以巡察整改的新成效推进全市农业农村事业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37-2348283;电子邮箱nyjrsk@ji.shandong.cn。

中共济宁市农业农村局党组

2026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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